【生活法律】被霸凌時,如何保護自己!

Written by on 2020-03-30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

被霸凌時,如何保護自己!《國中生遭同學美工刀刺死 死者父慟:他是妥瑞兒!從小被嘲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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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QA

Q校園常見的霸凌型態有哪些?

1、言語霸凌。
2、網路霸凌。
3、肢體霸凌。
4、關係霸凌。
5、性霸凌。
6、反擊型霸凌。

Q霸凌可能構成的刑事責任為何?

刑法第309條公然侮辱罪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第1項)。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2項)。
  

刑法第310條誹謗罪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第1項)。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萬元以下罰金(第2項)。
  

刑法第277條第1項普通傷害罪
傷害人之身體或健康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77條第2項傷害致死罪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8條第1項重傷害罪
使人受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278條第2項重傷害致死罪
犯前項之罪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71條殺人罪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罪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276條過失致人於死罪
因過失致人於死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4條第1項強制罪
以強暴、脅迫使人行無義務之事或妨害人行使權利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02條第1項妨害自由罪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刑法第346條第1項恐嚇取財罪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恐嚇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三萬元以下罰金。
  

性騷擾防制法第20條
對他人為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鍰。
  

性騷擾防制法第25條第1項
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另有違反他人意願,進行強制性交或猥褻行為時,另有刑法妨害性自主罪章之處罰。

Q在校園或校外被霸凌時,保護自己的方法為何?

兒福聯盟提出「Yes—No守則」,作為參考:
Yes —遇到被嘲笑或欺負的情形,要溫和但堅定地拒絕對方─例如:「我不喜歡這樣,請你停止。」並且多練習幾次。
Yes —遇到其他同學被嘲笑、排擠或欺負,應該要想辦法阻止。
Yes —打反霸凌專線0800-200-885。
No —不要因為身體的特徵、成績、家庭背景等原因嘲笑別人。
No —不要因為其他人都這麼做,就只好跟著做。
No —不要因為一次的求助失敗就放棄。
  

-及時向師長或父母反映及求助。
-引起師長注意,適時介入化解霸凌危機。
-善於利用社區巡狩隊、警察局、超商等,適時求助。 避免到校園或社區死角,盡量結伴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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