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你我他 快樂平安行】澎湖縣政府道路養護及共同管道(上集)

Written by on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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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來賓:澎湖縣工務處 林宜德科長

請問林科長在什麼樣的情況下共同管道是必要的?及建置上的優缺點?

在人口密集區域新闢道路段或區段徵收重劃區建置共同管道是必要的,優點是整合所需管線使其預先配合埋設或直接納入管道, 避免後續挖掘需求,保持道路平整性及用路人安全性,讓道路充分發揮它的服務水準並延長道路使用壽命,缺點是建造共同管道使其工程期程拉長,統合各管線納管的過程也是一件相對艱辛而漫長的工作,如於人口密集區將影響民眾通行、生活不便,引起民怨。

在台灣共同管道的推動還在持續進步中,想請教林科長針對目前共同管道的政策法令上有哪些建議改善的空間?

目前台灣各縣市皆配合營建署推行共同管道計畫,因共同管道初期建設經費成本高,如採共同分攤建設費的情況下,對各管線單位來說負擔太大,導致參與意願較低,就以我們澎湖縣為例,目前澎湖縣全縣各事業單位的纜線幾乎八成的均已下地,如果現階段要求各單位納入共同管道的話,並要配合分攤建設經費,管線單位的配合度將大幅降低。
因此在辦理共同管道計畫規劃時,一直有在思考如何提高他們的意願,除了提供納管單位的優惠措施外,同時也評估提高道路使用費用,期許在蘿蔔與棒子的併用下,能夠提升管線單位納入共同管道的比率。

目前在推動執行共同管道的過程中有遇到甚麼困難或感想?您覺得有什麼建議改善的對策? 例如執行推動上、系統層面等等…

在本縣推動過程中,最大困難就是路幅不寬,目前只是纜線溝規模,納管單位僅有弱電(中華電信、其他電信、路燈號誌), 對於台電及自來水管線因管道狹小、易受干擾等緣故,無法納入是目前還須積極協調解決辦法和替代方案。

短期規劃目前已近時限,接下來中長期通盤檢討需討論規畫後續將進行建置的路段,並依照營建署及委員意見評估其他區域優先設置的可行性,例如再生能源饋線部分是否有需求,風力發電區域是否設置?

目前有沒有哪些成果案例或正在執行的共同管道可以跟我們分享一下?

《澎湖縣共同管道管理辦法》已於民國 106 公告實施,於民國 109年已核定公告 9 處共同管道區域,總長度約為 7.3 公里,其中1條經評估並無施作,加上目前還有未公告的 1 處正在施作中,禁挖長度實際總計約 7.5 公里。其中一處區段徵收於 110 年建置完成,初期經過多個單位協調開會,對於如何規劃設置花費不少時間,為了整合管線的埋設,每 2-3 周都會召開協調會,進行各管線套疊作業、協調彼此進場施工的時間,現在此區域不只有完整的道路系統,也整合地下公共管線,設置汙水管線、纜線溝、台電及自來水預設埋管、用戶接管的引上管,免除道路挖掘,此案是本縣未來開闢道路的參考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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