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具感染風險民眾趴趴走怎罰?

Written by on 2020-03-26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生效後,具傳染風險民眾趴趴走之法律效果

特別來賓:台北地檢 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新北少婦違反居家檢疫被攔

「我只是想去全聯買個東西!」全國有4人違反居家檢疫和隔離規定被重罰100萬元,行政院長蘇貞昌並強調一定嚴格執法,還是有人不信邪。警方昨天又在新北市蘆洲區攔到1名少婦無視法規外出「趴趴走」,立刻戒護她回家並通報給三重區公所函請權責機關裁處理。

前天三重地區才剛發生1名男子違反居家檢疫規定,溜到台北市泡夜店,昨天被新北市政府從重處罰,成為繼新竹縣、台北市、桃園市之後,第4個被罰100萬元的個案。
 
不料昨天傍晚6時許,員警在蘆洲區某路口停等紅燈時,原本只是按按M-Police小電腦看看有無贓車或通緝之類,孰料跳出幾個大大的紅字,顯示車主是新冠肺炎居家檢疫對象,立刻追上前攔車。
 
少婦坦承自己是居家檢疫對象,員警告誡:妳這樣已違規,不可以外出啦!想買東西可以叫foodpanda啊?她還想裝無辜:「那我現在回去,我就住在附近而已!」然後越講越小聲:「因為家裡都沒人,只是想去附近買個東西,想說要去全聯」。
 
後來2名警員直接戒護她回到三重區住處,製作盤查記錄並告誡不得外出,相關資料轉報新北市政府,連忙回派出所全身徹底消毒。

新聞發想參考: https://video.udn.com/news/1172304

主題QA

Q什麼樣的人要居家檢疫?哪些人應該要居家隔離?

Q 關於上面的人如果在外趴趴走的話,處罰的基準為何?

應該要「居家隔離」而趴趴走的人,處罰基準如下:
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20日衛授疾字第1090200249號令裁罰基準項次一:
違反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
罰鍰額度:處新臺幣二十萬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裁罰基準:

1.依據擅離時間加重裁處:
(1)擅離時間<2小時,依罰鍰最低額裁處之。
(2) 2小時≦擅離時間<6小時,處新臺幣三十萬元罰鍰。
(3) 6小時≦擅離時間<24小時,處新臺幣五十萬元罰鍰。
(4) 24小時≦擅離時間<72小時,處新臺幣七十萬元罰鍰。
(5)72小時≦擅離時間,依罰鍰最高額裁處之。

2.除擅離時間外,應衡酌其他具體違規情節進行裁處:例如接觸人數多、活動範圍大、接觸抵抗力較差之對象、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於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或其他類此嚴重影響防疫情事,從重處以罰鍰。

3.首次擅離時除處以罰鍰外,應併同執行指定場所強制安置。

應該要「居家檢疫」而趴趴的人,處罰基準如下:
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20日衛授疾字第1090200249號令裁罰基準項次三:
違反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四款
罰鍰額度:處新臺幣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

裁罰基準:

1.依據擅離時間加重裁處:
(1)擅離時間<2小時,依罰鍰最低額裁處之。
(2) 2小時≦擅離時間<6小時,處新臺幣二十萬元罰鍰。
(3) 6小時≦擅離時間<24小時,處新臺幣三十萬元罰鍰。
(4) 24小時≦擅離時間<72小時,處新臺幣六十萬元罰鍰。
(5)72小時≦擅離時間,依罰鍰最高額裁處之。

2.除依擅離時間外,應衡酌其他具體違規情節進行裁處:例如接觸人數多、活動範圍大、接觸抵抗力較差之對象、出入公共場所、搭乘大眾交通工具、於從事業務處所接觸民眾或其他類此嚴重影響防疫情事,從重處以罰鍰。

3.第二次擅離時除加重處以罰鍰外,應併同執行集中檢疫強制安置。

4.未配合主管機關依傳染病防治法及相關法規所開立之檢疫通知書所載之
自機場返家規定或未依規定於搭車(機、船)時主動出示上開檢疫通知書,得分別裁處之。

Q 入、出國(境)之人員不實申報傳染病書表的話,如何處罰?

衛生福利部109年3月20日衛授疾字第1090200249號令裁罰基準項次二:
違反法條:傳染病防治法第五十八條第一項第二款
罰鍰額度: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裁罰基準:

衡酌具體違規情節輕重,進行裁處。

▎生活法律停看聽

製「二甲基色胺」被逮不死心 嫌重操舊業又落網

刑事局去年8月查獲42歲陳姓男子自學從相思樹皮提煉新興毒品「二甲基色胺」〈Dimethyltryptamine,俗稱DMT〉,陳嫌羈押期滿交保後「重操舊業」,19日再次遭板橋警分局19日查獲製毒,查獲大量二級毒品二甲基色胺結晶體成品及半成品。

據了解,「二甲基色胺」效果類似亞馬遜雨林原住民傳統藥物「死藤水」,食用後會產生強烈迷幻效果,據傳可感受「通靈」及「瀕死體驗」,被南美巫師薩滿在進行通靈時飲用,近年在歐美、澳洲等國相當氾濫。

警方表示,去年陳嫌與女友在大台北山區採集相思樹皮,再購買化學藥劑,以網路自學方式,自行成功提煉出二甲基色胺結晶體,再透過網路販賣牟利,當時初估他一年販毒獲利近百萬元。

日前陳嫌羈押期滿,交保獲釋,竟回老巢繼續製毒,由於形跡鬼祟,加上房內不時有怪味傳出,引起轄區板橋警方注意,19日晚間由板橋派出所所長楊建良率隊清查,起初屋內陳嫌佯裝應門,員警聽到急促沖水聲,直覺有異,遂要求開門,員警經同意進屋後,刺鼻臭味撲面,當場查獲陳嫌製毒。

警方屋內發現大量製毒的黑水,檢測後呈現二級毒品反應。經通知鑑識中心支援現場勘察,查扣大量製毒原料及設備,另外也發現大麻乾草、安非他命及二甲基色胺成品及半成品。

板橋分局表示,警方這次透過「清查出租套房計畫」,成功瓦解製毒工廠、逮捕陳嫌到案,除查扣罕見的二甲基色胺結晶體成品、製毒設備及化學藥劑等大批證物,偵訊後依毒品危害防治條例移送檢方偵辦,並將持續擴大追查販毒網絡。

毒品說明─ 死藤水( Ayahuasca )
學名:DMT(二甲基色胺)(管二)

該毒品原為南美巫師通靈祭典時飲用,以快速達到通靈,為自然界生成的強力迷幻劑,近年趨勢發現在歐美、澳洲等國相當風行,只要人體攝取6到20毫克,僅需5到10分鐘,即可產生強烈的迷幻效果。

是一種色胺類的迷幻劑,存在於某些植物的汁液中,南美洲亞馬遜雨林的原住民會透過飲用這種汁液(俗稱死藤水)來提升其通靈能力。由於其具有強烈迷幻效果,也曾發生攝取過量致死案例,目前許多國家都以毒品列管。

使用後的症狀
另一方面,使用死藤水的不良反應有,噁心想吐、腹瀉、嚴重的情緒不適。過量食用會導致血清素綜合徵,其特徵是出現抽動、痙攣 、 體溫異常升高和出汗,甚至可能導致死亡。

口服,則維持約3小時,但如果吸入或靜脈注射,則維持約5至15分鐘。

長期使用的影響
這種藥物誘發知覺和精神狀態的改變。而後產生迷幻的精神狀態,此種反應症狀會使人產生幻聽幻覺,然後產生所謂通靈、覺醒感覺。
濫用可能會使得頭部產生疼痛,嚴重的話甚至會有精神分裂的情況產生,對於有精神疾病相關的人更是容易加速這些現象的產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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