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新興生基位詐騙手法停看聽!

Written by on 2022-02-07

特別來賓:臺北地檢署 許祥珍檢察官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新興生基位詐騙手法停看聽!

因年關將近,各行各業已開始陸續發放年終獎金,因此民眾的錢包開始比較飽滿。然而詐騙集團因此也想趁機海撈一筆,所以才會在過年前,提醒各位聽眾,如何防範最近新興的「生基位」詐騙方式,以避免自己在年節期間失財又傷心。

▍議題發想

號稱改運、改風水 生基位成詐騙新招
買進「生基位」消災又獲利 夫妻檔靈骨塔詐騙海削7千萬

什麼是「生基位」?

生基位源於道教,所謂「人稟天地之氣以如性,受父母之遺體以如形」,父母之遺體既能「持地靈以傳子孫」,則自己的身體更可使地靈旺氣傳達到己身。因此造生基位,可以達到升官、保命、增壽、求婚、求子、啟智、進祿、招財等目的。至於種生基位的方式,則是藉以人之三魂:靈魂、生魂(骨)、覺魂(神主牌),人之七魄:姓名、生辰、玉骨、毛髮、指甲、血、衣、襪子、鞋,將當事者活人的姓名、生辰、毛髮、指甲、血、衣、襪子、鞋擇吉日祭拜 、持咒後、葬於好風水墳即可。

買賣生基位的可能犯罪手法為何?

1、前來鼓吹兜售的業務員聲稱:「種生基」可以消災解厄、祈福改運,且可以投資轉售獲利。
2、業務員又謊稱:只有生基位不夠,還要搭配生基寶盒,購買一整套商品,才能發揮效用。
3、業務員又誆稱:生基寶盒上有瑕疵,必須花錢補土、貼金箔。
4、安排假買家,造成確有買方的假象,使民眾繼續購買更多的生基位或其衍生商品。

上列手法的生基位買賣案件,可能構成的刑事責任為何?

1、刑法第339之4條第1項第2款之三人以上共同詐欺之加重詐欺罪。
2、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之主持、操縱或參與犯罪組織罪。
3、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之非法經營銀行業務罪。
4、刑法第216條、210條之行使偽造私文書罪。

如何防範自己遭到推銷靈骨塔塔位集團的詐騙?

1、確實明瞭為何業務員會主動找上門,為何個資會外洩;另請業務員提供名片外,還要提供其任職公司確實可以買賣生基位的營業登記。
2、對於不熟悉的商品,不要輕易決定是否購買。
3、觀察業者是否以問題(二)的方式,來推銷生基位或其衍生商品。
4、決定要購買生基位時,整個過程最好錄音、錄影,或有自己信任的他人在旁陪同。
5、如業務員欲幫忙銷售手邊持有的生基位,除買方要確實現身,且證明自己身分(請提供證件、公司登記拍照)外,請務必簽立書面的買賣契約,並有業者之外的第三人在場見證,且必須一手交錢後,才一手交付生基位。
6、沒有拿到前次售出生基位的款項時,不要再答應業務員,購入更多的生基位或其衍生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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