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3月01日節目

堯堯 2022-03-01

受訪者:
台北地檢黃正雄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酒駕強制驗血違憲簡介(上集)
最近有一則有關大法官憲法訴訟第一號判決,認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肇事駕駛不能或拒絕吹氣酒測時,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第6項:「汽機車駕駛人肇事拒絕接受或肇事無法實施第一項測試之檢定者,應由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將其強制移由受委託醫療或檢驗機構對其實施血液或其他檢體之採樣及測試檢定」之規定,一律均可委由醫療單位強制抽血檢驗,乃係牴觸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身體權和資訊隱私權而宣告上開規定違憲,並要求主管機關應在2年內修法,但在今(111)年2月25日判決公告前,已實施採證程序而尚未終結的案件,仍依照前述規定辦理。此外亦不能依前揭規定檢測交通事故肇事者體內有無毒品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