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08年03月11日節目

堯堯 2019-03-11

受訪者:
台北地檢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撿到錢而據為己有的法律效果-撿到東西據為己有會有刑責嗎 ?如果是因為工作的原因而收到客人交付的錢 卻沒有拿回公司入帳 那刑責會很重嗎 ?親屬之間侵占 刑責規定有沒有不一樣?
Yoyo生活法律(聽眾問)
林旻:被無情夫當公司人頭 快用存證信函可以擺脫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