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8月24日節目
堯堯 2026-08-24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林岫璁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管我怎麼判! 國民法官的權力有多少不是來「陪審」而已!從投票、有罪、量刑到終身保密,8個最容易踩雷的國民法官法律關鍵一次搞懂
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法院寄來通知,告訴你:「恭喜您,您可能成為國民法官!」你會不會第一個反應就是:「我又不懂法律,我真的可以判一個人有罪、無罪,甚至決定刑度嗎?」其實,國民法官制度從112年1月1日正式上路後,已經逐步成為臺灣刑事司法的重要一環。國民法官不是來法庭「旁聽」,更不是坐在旁邊看熱鬧,而是與職業法官共同審理重大刑事案件,在法律規範下參與事實認定、有罪無罪及量刑的討論與決定。司法院也明確說明,國民法官有宣誓、保密、全程到庭、公正獨立、參與審判及評議等義務。但是,權力越大,責任也越大。尤其現在社群媒體發達,一個不小心在LINE群組講一句、在Facebook發一篇、跟朋友透露一點「法庭裡面的事情」,都可能碰到法律紅線。
臺北地檢署林岫璁檢察官,陪大家把國民法官制度裡最容易誤會、最容易犯錯,也最需要知道的法律問題,一次講清楚!
議題發想:國民法官從112年1月1日施行到現在已經4年半,陸續審結很多重大刑事案件,目前看來還是會持續的實施下去,未來可預期還是會有更多矚目重大案件會由國民法官法庭審理。前次跟大家報告是關於「收到選任通知書」的程序,近日因新北地方法院審結謝文雄當街殺死妻子與小姨子,被國民法官法庭宣告判處無期徒刑,家屬當庭表示無法接受,又引起輿論高度關注,故此次針對正式擔任國民法官後的議題,提出新的實務上常見疑問進行說明。
選任都沒問到問題就叫我回家,跟美國電影演的不一樣,這樣對嗎?屬於正常程序範圍。這個問題是目前檢察官觀察到在選任期日比較常見的。目前實務操作上,可能會出現幾種狀況,「填了問卷到了法庭,沒有被詢問就回家」、「成功被抽中,留下來拿到自己的編號,沒有被詢問就回家」、「成功被抽中,也被叫進小房間回答問題,最後還是回家」,第三種就是因故被淘汰,這裡我們不細說。針對前兩種狀況,需要知道的是法院在選任國民法官時,可能會採用「先抽籤再詢問」(本法30條)或「先詢問再抽籤」(本法29條)方式,如果是採用前者,就是會對依法到庭的民眾進行第一次篩選,讓被抽中的民眾接受法官還有檢察官、辯護律師後續的詢問,這麼做的目的是加快選任程序,避免花太多時間在詢問民眾問題,結果其實大部分的民眾不會被選中,反而更加耽誤程序的進行。至於「成功被抽中,留下來拿到自己的編號,沒有被詢問就回家」狀況,則是因為候選者會被分成小組依序詢問,一旦前面幾組沒有什麼候選者被淘汰,選滿了10位正選跟替補國民法官,選任程序就會直接結束。事實上法院或檢察官、辯護律師,都可以了解依法到庭的民眾希望參與程序的想法,但無奈基於程序規定還有效率的考量,不見得能每次滿足人人參與,也希望民眾能夠了解,沒有被詢問或汰除並沒有帶有針對性,都是隨機或者檢、辯訴訟策略的考量,不要過於介懷。
選上國民法官後,權力跟穿法袍的法官一樣大?差不多,除了訴訟指揮及專涉程序的議題外,在調查證據、決定有罪與否、判刑輕重的議題,國民法官與職業法官有相同權力。國民法官完成選任,開始審理之前,我們可以把案件稱為「審前準備」。審前程序中,有關於案件要爭執什麼、要調查什麼證據、程序怎麼進行,都是由職業法官與檢、辯討論或法官裁定決定。審理開始之後,除了程序議題,譬如說檢、辯對彼此提出程序異議、法庭對被告戒護或證人保護手段、證據有沒有違反審前證據裁定這些事項,是由職業法官決定外,基本上大部分事項國民法官都有參與討論、表決的權力。當然不一樣的地方也是有,國民法官不會穿象徵職業法官身分的法袍,國民法官如果在審理中有嚴重不洽當情況,也可能被解任。而備位的國民法官,因為是替補的身分,在正式對有罪與否、判多重的評議中,是沒有發言或表決權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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