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7月27日節目
堯堯 2026-07-27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張智怡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主題:毒駕零容忍全民一起守護道路安全新興毒品偽裝無所不在,拒絕毒駕、拒絕僥倖,讓每一趟回家的路都平安。
提到酒駕,相信大家都知道「喝酒不開車,開車不喝酒」,但您知道嗎?近年來警方查獲的毒駕案件正逐年增加,而且許多新興毒品偽裝成電子煙彈、咖啡包、糖果、果凍、甚至來路不明的藥物,讓不少人誤以為只是「提神一下」、「朋友分享一下」,卻可能在不知不覺中危害自己與他人的生命安全。
毒駕最大的危險,就是駕駛人往往誤以為自己還很清醒,但實際上反應速度、判斷能力與肢體協調已經受到影響,一旦上路,不只是自己的生命受到威脅,更可能危及家人、乘客、行人以及所有用路人。
臺北地方檢察署張智怡檢察事務官,和大家一起深入解析毒駕相關法律、最新執法措施、實際案例,以及民眾最關心的法律疑問,提醒大家遠離毒品、拒絕毒駕,共同守護每一條平安回家的路。
今天想談的是「毒駕」。多數人對酒駕已經相當熟悉,也知道喝酒後不能開車;但談到毒駕,仍有不少人以為只有長期吸毒、神智明顯不清的人才會觸法。事實上,新興毒品的外觀、使用方式與流通管道不斷改變,有些被包裝成煙彈、煙油、咖啡包、糖果或來路不明的藥物,使用者可能在很短時間內就出現反應遲緩、判斷失準、身體失控或意識不清的情形。
毒駕也不只是施用毒品者自己的問題。車輛一旦上路,駕駛人的反應、判斷或身體協調能力受到影響,風險會立刻轉嫁給同車乘客、行人、騎士及其他駕駛人。很多重大事故發生前,駕駛人都可能認為「只有一下」、「路程很短」或「我覺得自己很清醒」,但主觀上的清醒感,並不是安全駕駛的證明。
今天希望釐清三個常見誤解:第一,沒有發生車禍,不代表毒駕不犯罪;第二,唾液快篩陽性不等於法院已經判決有罪,但也絕不是毫無法律效果;第三,拒絕檢測不會比較有利,反而可能立即受到很重的行政處分。以下用八個問題,說明現行規定、最新執法方式、正在審議的修法,以及家長與年輕人遇到實際情況時可以怎麼做。
什麼是毒駕? 一般人聽到毒駕,可能想到的是吸毒後開汽車。法律上的範圍真的只有這麼窄嗎?不是。最簡單的理解是:施用毒品、麻醉藥品或其他相類物質後,仍駕駛動力交通工具。它不只包括開汽車,也可能包括騎機車;刑法使用的是「動力交通工具」這個概念,所以重點不在車輛大小,而在施用物質後仍操控交通工具上路。現在特別值得注意的是,新興毒品常被包裝成電子煙油、煙彈、咖啡包或看似普通的食品。像含依托咪酯或類似物質的所謂「喪屍煙彈」,可能使人意識不清、身體失去控制或判斷力下降。青少年未必會覺得自己是在碰傳統印象中的毒品,這正是風險所在。至於依法使用醫師開立的藥物,並不當然等於犯罪;但如果藥袋已提醒可能嗜睡、暈眩或影響駕駛,仍勉強上路,並因藥效達到不能安全駕駛的程度,仍可能產生法律責任。最安全的原則不是問「這是不是毒品」,而是問「這個物質會不會影響我安全駕駛」。只要答案不確定,就不要開、也不要騎。最新的毒品唾液快篩怎麼做?快篩陽性會有什麼後果?
最近常聽到警方使用毒品唾液快篩。這項新制和過去有什麼不同?過去毒駕執法常遇到一個困難:酒駕可以在路邊立即吹氣,毒品卻往往要採尿送驗,無法快速判斷。自2025年11月20日起,全國正式啟動毒品唾液快篩執法。警方在有客觀情況足以合理懷疑駕駛人施用毒品,並依規定完成告知及程序後,可以使用唾液快篩,約幾分鐘內初步檢出常見毒品。快篩陽性後,警方可先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理,包括罰鍰、移置保管車輛、吊扣駕照及吊扣牌照;後續通常還會採集尿液送驗,判斷是否涉及《刑法》第185條之3的公共危險罪。也就是說,唾液快篩的功能是先把高風險駕駛人攔下來,再進入較完整的檢驗與刑事判斷。拒絕檢測也不是比較安全的選項。依現行規定,拒絕接受毒品測試,可處18萬元罰鍰,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駕照,並吊扣車輛牌照2年。若10年內第二次拒測,罰鍰提高到36萬元;第三次以上還會繼續加重。廣播中可以提醒聽眾:不要把拒測誤以為是拖延或逃避證據的方法,現行行政處罰本身已經非常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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