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7月21日節目
堯堯 2026-07-21
受訪者:
台北地檢署
林晉毅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看不見的金流陷阱!地下匯兌就在你身邊?一次搞懂刑責與法律風險
幫朋友換錢、借帳戶、代收代付、虛擬貨幣換現金都可能觸法!檢察官帶您破解地下匯兌迷思,守住荷包,更守住人生。現在跨國工作、海外購物、出國旅遊、外籍朋友寄錢回家,都離不開「匯款」這件事。不過您知道嗎?有些看似方便、手續費便宜、速度又快的匯款方式,其實可能就是法律上所說的「地下匯兌」。新聞就曾報導,一對人力仲介夫妻涉嫌利用東南亞商店長期經營地下匯兌,十二年間經手金額竟高達五十一億元,不法手續費超過兩千五百萬元,最後遭到臺北地檢署依銀行法起訴。很多人會想:「我只是幫朋友換錢而已。」「只是借帳戶收個款。」「只是幫外籍朋友匯回家。」這樣也會犯法嗎?
臺北地方檢察署 林晉毅檢察官,帶大家從真實案例出發,一步步了解什麼是地下匯兌?哪些行為最容易誤觸法網?又該如何合法、安全地進行跨國匯款。
法律規定
銀行法第29條第1項
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銀行法第125條第1項
違反第二十九條第一項規定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其因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達新臺幣一億元以上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二千五百萬元以上五億元以下罰金。
什麼叫做地下匯兌?跟一般銀行匯款最大的不同在哪裡?很多民眾以為地下匯兌就是偷偷帶現金出入境,其實不是。地下匯兌最大的特色,是沒有真正跨境運送現金,而是透過境內、境外不同據點互相清算帳務,讓資金看似已經到達另一個國家。例如甲在臺灣交十萬元給地下匯兌業者,合作夥伴便在印尼直接支付等值印尼盾給甲指定的人,整個過程不經銀行,也沒有政府監管。依銀行法規定,只有依法取得資格的銀行才能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其他人若反覆、持續替不特定民眾從事這類資金移轉,就可能構成非法經營匯兌業務。這類行為除了影響金融秩序,更容易成為詐欺、洗錢、賭博等犯罪的金流工具,因此法律採取相當嚴格的規範。
新聞中這起台印地下匯兌案件,到底違法在哪裡?本案最大的關鍵不是單純「換錢」,而是長期、反覆、以營利為目的,替不特定對象辦理跨境匯款。檢方調查發現,涉案業者利用外籍商店招攬客戶,十二年間累積通匯金額超過五十一億元,並收取高額手續費。依照銀行法第二十九條,非銀行不得經營國內外匯兌業務,而銀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更規定,違法者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得併科一千萬元以上、二億元以下罰金;若犯罪所得或利益達一億元以上,刑度還可能提高至七年以上。這起案件提醒大家,地下匯兌並不是小違規,而是金融犯罪,對整體金融秩序及治安都有重大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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