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2月17日節目

堯堯 2022-02-17

受訪者:
台北地檢馬中人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證人的義務和權利最近有個新聞是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經法院裁定科1萬元罰鍰。因此想和大家談談刑事訴訟證人的義務和權利。收到地檢署或法院傳喚出庭作證的通知,可以不去嗎?如何會構成偽證?可以拒絕作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