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6月29日節目
堯堯 2022-06-29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廖婉玉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傳票是什麼?傳票格式?傳票送達方式?檢方與院方傳票的差別?收到傳票應注意事項?如何查詢才不會被詐騙?不到庭或請假應如何處理?收到傳票應注意事項
除傳票的被傳喚人,其他人可否陪同到庭?
•根據「公開審判」原則,除少年案件、妨害性自主案件或涉及商業機密等,為保護當事人隱私、名譽、商業機密之外,大部分法官審判的案件都開放旁聽。
傳票合法送達的方式:常見的傳票送達方式有下列幾種:
1. 郵局送達:最常見的送達方式,傳票被當事人簽收後就屬於合法送達,即使非本人簽收,交給同住的家人、伴侶、友人或員工均可,包括大樓管理員代收都有效力。
2. 寄存送達:如當事人與其他人都無法親收、代收,可將傳票寄存自治或警察機關(管區派出所),同時製作兩張通知單,1張貼在門上,1張放在信箱,10天後無論有無實際收到傳票,都有合法送達的效力。
3. 公示送達:如受傳喚人搬遷,不知確切位置,可聲請公示送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