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8月10日節目
堯堯 2026-08-10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陳品妤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養寵物你一定要知道的法律大小事 養寵物不只要有愛,更要懂法!毛孩是家人,飼主責任不能少
從撿到毛孩、外出牽繩,到虐待、棄養與咬傷他人,一次搞懂飼主不能不知道的法律責任!
現在很多人家裡都有「毛小孩」,狗狗、貓咪、兔子、鳥兒,甚至有些人把牠們當成真正的家人,生活裡有牠們陪伴,真的多了很多幸福與療癒。
但是我要提醒大家一件很重要的事情:養寵物除了有愛,還要懂法律!
因為很多飼主可能不是故意違法,而是根本不知道「原來這個行為有法律責任」!例如,路上看到一隻很可愛的狗狗,覺得牠好可憐就帶回家,這樣可以嗎?如果毛孩突然衝出去咬傷路人,飼主要負什麼責任?如果真的養不下去了,可以偷偷把牠放在路邊嗎?還有,看到有人虐待動物,我們到底應該怎麼蒐證、怎麼檢舉?
臺北地檢署陳品妤檢察官,跟我們從法律角度,把「養寵物」這件看似日常的小事,一題一題說清楚。因為愛牠,不只是餵牠吃飯、帶牠散步,更重要的是——知道怎麼合法、負責任地照顧牠!
說明:近年來,養毛小孩的人越來越多,無論是狗狗、貓咪,甚至兔子、鳥類,都成為許多人重要的家庭成員。不過,當我們享受毛小孩陪伴的同時,也常常忽略,其實飼養寵物更伴隨著法律上的責任。以下分享飼主最容易忽略的法律問題:
撿到走失的寵物,可以直接帶回家養嗎?許多人看到流浪狗、流浪貓,第一個反應都是想救牠,但如果這隻動物其實是有人飼養,只是不小心走失,而我們沒有積極尋找飼主,甚至直接占為己有,就可能衍生法律上的問題。因此,建議大家可以先帶到動物醫院或收容單位掃描晶片,也可以透過相關協尋平台協助尋找主人。如果在知道有飼主的情況下,仍拒絕返還,甚至據為己有,就可能涉及刑法第337條之侵占遺失物罪等法律責任。
寵物造成他人受傷,飼主需要負責嗎?實務上寵物經常因沒有使用牽繩,導致突然衝出去咬傷路人,或造成交通事故,因此造成他人受傷情況可能嚴重。除了可能要負擔民事損害賠償,還可能涉及刑法第284條過失傷害等刑事責任。所以帶寵物外出時,使用牽繩、注意周遭環境,不只是保護別人,也是保護自己的毛小孩。
虐待動物法律責任首先,我國針對動物保護定有「動物保護法」,該法所保護之動物包含: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第3條第1款)。其中的「寵物」限定在狗、貓,或者其他為了賞玩或陪伴而飼養或管理的動物(第3條第5款)。所以,如果有人飼養水母、蝦子為寵物,因為不是脊椎動物,並無動物保護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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