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淺談家庭暴力防治法 什麼是家庭暴力?

Written by on 2021-05-21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淺談家庭暴力防治法 什麼是家庭暴力?

特別來賓:台灣高檢署 朱玓檢察官

▍主題QA

家庭暴力指的是「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威脅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1.身體:虐待、遺棄、押賣、強迫、引誘從事不正當之職業或行為、濫用親權、利用或對兒童少年犯罪、傷害、妨害自由、性侵害等。
2.精神: 言詞脅迫或恐嚇,如謾罵、吼叫、侮辱、諷刺、恫嚇。心理上如竊聽、跟蹤、監視、冷漠、鄙視或是逼迫觀看性活動、色情影片或圖片等。
3.經濟: 不給生活費、過度控制家庭財務、強迫擔任保證人、借貸等。

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的範圍?

1.家庭成員:
(1)配偶或前配偶。
(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
(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
(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

2.現有或曾有親密關係之未同居伴侶。此類型對象是指以情感或性行為為基礎,發展親密社會互動關係之一般男女朋友或同性伴侶,雖然並非家庭成員關係,但亦可聲請保護令。因恐怖情人案例增多,情侶間因為不滿分手暴力相向,104年已通過俗稱「恐怖情人條款」,將年滿16歲以上「未同居」關係的親密伴侶,納入保護令適用範圍,意即雖僅是情侶關係,但如果有遭受到對方肢體或精神暴力,可向法院聲請民事保護令,尋求相關單位協助與保護。

碰上家庭暴力,該怎麼辦呢?

科技日新月異,只要是視訊都能隨時隨地被秘密側錄。先前籃球球員不雅照之新聞在家庭暴力發生的當下,首要保護自己的安全,不要說刺激對方的話,也不要回手,以免火上加油、避免身體的重要部位受到傷害,並盡快撥打110報警,由警察介入制止暴力,蒐集犯罪證據,並協助護送被害人就醫、開立驗傷診斷書。警方也會協助保存相關證據(簡訊、錄音、影等)向住居所或發生地法院聲請保護令等。

若家庭暴力已經持續存在一段時間,建議立即尋求協助,因為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及早尋求幫助,將有機會制止暴力傷害,可以隨時撥打24小時保護專線「113」進行諮詢與通報,或者逕洽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尋求協助。 各地方政府皆設有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並配置社工人員以協助被害人因應家庭暴力問題,提供庇護安置、法律協助、醫療補助、經濟扶助、心理諮商輔導或就業輔導等等。

警察單位提供給被害人什麼樣的保障?

1、警察局在各警察分局設有「家庭暴力防治官」,他們是受過處理家庭暴力案件專業訓練的警察人員,會竭盡所能協助被害人。

2、 如果被害人正遭受家庭暴力案件之急迫危險,或有繼續遭受重大傷害之虞,請立即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機關立即派員前往現場處理,並由警察人員主動為被害人聲請緊急保護令,於接獲法院核發之保護令後即派員執行;發現家庭暴力案件及違反保護令罪之現行犯,警察人員將依法逕行逮捕之。

3、家庭暴力案件中傷害罪是屬於告訴乃論之罪,被害人需檢具驗傷單或相關證據,於知悉犯罪加害人之日起六個月內決定是否對加害人提出告訴;如果是違反保護令罪,請被害人隨時向警察機關舉報。

4、若被害人住居所有安全顧慮,警方會聯絡社政單位提供緊急庇護場所,並依需要護送被害人至安全的處所。

5、發生家庭暴力案件時,若被害人至附近警察機關報案,警察人員會製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調查紀錄表」派員至現場處理,並製作「處理家庭暴力案件現場報告表」,以做為將來提出告訴之參考依據。

6、若被害人需要聲請民事保護令,警察機關會協助被害人辦理聲請手續,並於法院核發後依核定之保護令指定時間、地點立即派員執行。

7、警察人員執行保護令時,必要時將請被害人協助,並製作「執行保護令紀錄表」,其中乙份送交給被害人,請被害人務必保留每次執行紀錄,日後可做為違反保護令罪舉證之用。

檢察官可以給被害人什麼樣的保障?

1.如果被害人正面臨家庭暴力急迫危險時,除警察機關及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外,檢察官也可以協助被害人向法院聲請緊急保護令。

2.法院或檢察官訊問加害人後,若認為沒有羈押之必要時,而逕命具保、責付、限制住居或釋放時,可以附下列條件命加害人遵守:
(1) 禁止實施家庭暴力。
(2) 命遷出住居所。
(3) 禁止對被害人為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非必要聯絡行為。
(4) 遠離被害人住居所、學校、工作場所或其他經常出入之場所。  
(5) 其他保護被害人安全的事項。 檢察官會作成書面並送達給被害人及加害人,之後如果加害人違反檢察官所附的條件,請通知檢察官,檢察官可以以此向法院聲請羈押加害人。

3.檢察官應在被害人接受偵訊前,告知被害人可以自行指定其親屬、醫師、心理師、輔導人員或社工人員陪同在場,且依法該陪同人得陳述意見。

結語

當身處於家庭暴力事件時,「隱忍」或許可以暫時緩和衝突,但卻沒有辦法保證下一次的衝突場面會不會失控、甚至危及到個人和家人的生命安全。由於家庭暴力經常重複發生,且施暴頻率與暴力行為嚴重程度也會隨著時間加劇,建議被害人及早尋求幫助,以降低暴力傷害。除了撥打110之外,24小時的113保護專線、社會安全網關懷e起來通報平台、各地方政府家庭暴力防治中心。

另外經濟問題是被害人面對家庭暴力時常考量因素之一。相關主管機關都能協助婦女解決部分經濟上的壓力,例如緊急生活扶助、法律訴訟、法律諮詢、心理輔導等費用,若有需要,可請縣市社會局之社工員協助申請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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