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毛小孩(最佳伴友)飼養相關法律議題

Written by on 2021-10-15

特別來賓:台北地檢 鍾曉亞主任檢察官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毛小孩(最佳伴友)

▍議題發想

(一)現在少子化,但養寵物的人卻越來越多,根據內政部、農委會的資料,台灣15歲以下孩童數量逐年遞減,去年296萬人,寵物登記數量卻成長到273萬,預估今年下半年就會呈現黃金交叉,毛小孩數量正式超過15歲以下人口數。(民視2020.9.2新聞https://www.ftvnews.com.tw/news/detail/2020902L12M1)

(二)犬隻傷人事件直至今日仍偶有發生,一旦經輿論加以報導,難免引起部分社會大眾對犬隻感到恐懼、甚或反感的心理,到底我們應如何與動物相處?如何保持動物與人類的和諧空間?這是一個非常廣泛的公共議題,飼主除了愛護、照顧犬隻之外,另一方面也必須負起適當管教犬隻之責任,不可妨礙、侵擾他人。

(三) 新竹市去年發生狗狗從巷口衝出,導致49歲王姓婦人機車滑倒頭部著地,送醫急救6天後不治。事後狗主人否認飼養的狗狗肇事,但警方調閱監視器,甚至採集機車底盤一根狗狗毛髮進行DNA比對,確認就是孫姓男子飼養的米克斯犬肇事,由於狗主人否認犯行更無賠償意願,犯後態度不佳,法官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名,判狗主人8個月徒刑。

是什麼法律在規範毛爸毛媽的注意義務?

「動物保護法」第20條第2項規定,具攻擊性之寵物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應由成年人伴同,並採取適當防護措施,農委會也據此公告,具攻擊性之寵物(比特犬、日本土佐犬、紐波利頓犬)出入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牽繩長度不超過1.5公尺,且應加戴口罩作為防護措施。但不具攻擊性的寵物就不用牽繩嗎?其實不是,因為動物保護法第7條規定,「飼主應防止其所飼養動物無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體、自由或財產」,而牽繩是最基本保護自己毛孩及其他用路人的神器。

最常見違反注意義務而被起訴的類型?

1. 不關大門,放任狗狗隨意進出,導致狗狗有時突然衝出吠叫,使騎士受驚嚇摔車,或咬傷路人

2. 有栓,但鍊子過長,攻擊到行人道上之行人

3. 遛狗時沒牽狗繩,受驚嚇突然攻擊人或衝到馬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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