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你的錢被洗了嗎?我國反洗錢規範介紹

Written by on 2021-10-15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你的錢被洗了嗎?我國反洗錢規範介紹

特別來賓:台灣高檢署 邱智宏檢察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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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QA

小乙大學畢業後在電子公司擔任工程師,薪水及年終分紅不錯,幾年後累積一些財富,在銀行擁有一筆定存,但由於工作忙碌一直沒有適婚對象,某日小乙在網路上認識自稱為華裔的新加坡女工程師,照片上看來氣質高雅,是小乙欣賞的類型,小乙於是在網路上展開熱烈追求,對方也似乎對小乙的追求欣然接受,兩人感情在1個月內快速升溫,小乙終於大膽要求對方來台,對方回應目前財務有點困難,希望小乙匯款新臺幣30萬元至新加坡某銀行帳戶。小乙隔日趕忙到銀行辦理定存解除準備匯款,銀行櫃臺承辦人詢問小乙匯款目的,小乙含糊其詞說準備結婚基金,銀行員見小乙神色緊張,似有隱情而起疑,繼續追問小乙匯款對象的身分、目的,發覺有異,懷疑有詐騙情事,報警到場協助,及時攔截一起詐騙案的發生。

什麼是洗錢?名稱由來如何?

1920年美國芝加哥黑手黨,特別是以Al Capone為首之犯罪集團,販售私槍、開設娼館,再利用洗衣店收取現金特性,將非法所得併入合法收入,向國稅局申報,漂白犯罪所得。

洗錢態樣有哪些?

1、意圖隱匿或掩飾特定犯罪所得來源,或使他人逃避刑事追訴,而移轉或變更特定犯罪所得:於民國92年10月發生之理○法律事務所資深法務專員劉○杰業務侵占洗錢案,即是將犯罪所得購買大批鑽石,再以隨身攜帶方式,逃往大陸藏匿並洗錢。

2、掩飾或隱匿特定犯罪所得之本質、來源、去向、所在、所有權、處分權或其他權益者:知悉他人有將不法所得轉購置不動產之需求,而擔任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或成立人頭公司擔任不動產之登記名義人以掩飾不法所得之來源;或提供帳戶以掩飾不法所得之去向。

3、收受、持有或使用他人之特定犯罪所得:詐騙集團之車手對於詐欺被害人所匯入之詐騙所得款項提領花用。

我國持續推動反洗錢的目的

1、 防制洗錢,打擊犯罪
2、 健全防制洗錢體系,穩定金融秩序,促進金流之透明
3、 強化國際合作:洗錢防制法第11條規定:為配合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之國際合作,金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自行或經法務部調查局通報,對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為下列措施:第1項第2款:限制或禁止金融機構與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為匯款或其他交易。第2項:前項所稱洗錢或資恐高風險國家或地區,指下列之一者:第2款:經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公告未遵循或未充分遵循國際防制洗錢組織建議之國家或地區。

我國反洗錢規範架構

我國反洗錢規範架購

結論

上述銀行行員在小乙辦理解除定存準備匯款之際,進行客戶關懷工作,也就是所謂KYC(Know your customer),是屬於上述反洗錢規範中客戶審查的一環,除了能有效防止洗錢外,更能阻止民眾被害,雖然有時讓民眾感到不便甚至困擾,但相對犯罪發生造成的危害,金融機構實施適度的風險管理措施仍然是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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