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1年08月30日節目

堯堯 2022-08-30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許佩霖檢察官
節目內容:
弄壞別人東西就是毀損嗎? 刑法上的毀損罪要怎麼認定? 不小心弄壞別人的東西,也會構成毀損罪嗎? 如果東西還可以使用,這樣也構成毀損嗎?弄壞別人的東西是日常生活很常發生之事,但法律上針對「不小心」之情形是不會科予刑事上的處罰,至多只是擔負民事上之賠償責任。很多民眾在東西遭他人毀壞之情形下,就會因為一時氣憤而提出毀損的刑事告訴,並向檢察官說要求對方要如何賠償,但須注意的是,如果並沒有確切證據證明行為人確實是基於「毀損故意」為之,則提告毀損往往也只能獲得不起訴處分,如果民眾希望獲得賠償,則應該迅速計算損害後提起民事訴訟,才能盡早獲得彌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