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0年08月23日節目
堯堯 2021-08-23
受訪者:
1. 台北地檢高永珍檢察事務官
2. 台北地檢王珮儒檢察官
節目內容:
1. 小明是14歲的少年,平常父母忙於工作,無暇全天照顧小明的日常生活,小明不愛念書又貪玩,常常深夜逗留在網咖內,經警察深夜臨檢網咖,發現小明清晨1點還在店內上網,請問該網咖店老闆,是否有違法收留少年的問題?何謂少年事件?執行深夜保護少年措施,勸導少年不要在外遊蕩,其中深夜是指幾點以後?若小明逗留的場所是PUB、舞場等場所,於深夜被警方查獲容留少年,業者將會遭到何種處分?
2. 主題:偵查、審判程序中的意見陳述權?刑事訴訟程序當中,有哪些人,依法得「陳述意見」?上開人等,在哪些情況下可以「陳述意見」?
3. 提前預告離職,結果被雇主惡意砍班,導致收入減少這合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