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9月09日節目

堯堯 2026-09-09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康惠龍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幫忙跑腿送錢,賺跑腿小費,小心淪為「地下匯兌」重罪共犯! 天啊~~「幫忙拿錢」竟可能變重罪?一趟2,000元跑腿費,別把自己送進地下匯兌集團!「不是你的錢、不是你騙的,就沒事?」錯!幫忙收錢、送錢、代付、換匯,都可能成為犯罪鏈的一環!
今天要談的法律問題,非常貼近現在年輕人、外送員、接案族、網路打工族,甚至只是想「幫朋友一個忙」的民眾。你有沒有看過網路上這種工作?「不用經驗、日領現金、一天幾千元,只要幫忙拿東西、收現金、跑一趟就有錢!」看起來輕鬆又好賺,但如果對方交給你的不是普通包裹,而是一大袋現金;如果要求你到指定地點交錢,再用暗號確認身分,甚至把新臺幣交給你,再由境外的人在韓國、香港或中國大陸交付當地貨幣,這時候你可能已經不是「跑腿」,而是踩進地下匯兌、洗錢甚至詐欺犯罪的鏈條!更危險的是,很多人不是一開始就想犯罪,而是抱著「我只是幫忙」、「我沒有抽成」、「我不知道錢哪裡來」的想法,最後才發現法律責任可能遠比想像中嚴重。
臺灣高等檢察署康惠龍檢察官,從實際犯罪模式帶大家看懂:什麼是地下匯兌?「代購代付」跟地下匯兌怎麼區分?跑腿、車手、收款人可能涉及什麼刑責?如果已經不小心參與了,又該怎麼辦?今天一次說清楚!天上掉下來的高薪打工 小豪在社群軟體(IG)上看到一則打工訊息:「誠徵跑腿小幫手!只要幫 忙在臺北市區開車或搭捷運或在高鐵站,把一個裝有現金的袋子送給指定客 人,碰面時對一下鈔票末三碼當暗號,一趟現領 2,000 元零用錢!」。小豪心想:「不用打卡、不用流汗,只要送個袋子就能賺兩千,也太輕鬆了吧!」。但他不知道的是,這個袋子裡裝的是別人要匯到韓國買衣服的貨款,甚至可能是 境外詐騙集團剛騙到手的贓款。
小豪以為自己只是個單純的「跑腿工」,但在 院的判決中,他很有可能已經成為「地下匯兌集團」或「跨國洗錢」的刑事共犯!
地下匯兌的定義 在國內,只有政府核准立案的銀行,才可以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什麼叫地下匯兌? 地下匯兌俗稱「黑市換錢」或「水房」。它的運作模式很像空中對帳,例如:住在臺灣的甲想匯新臺幣100 萬元給在韓國的廠商乙。而合法管道為:甲去臺灣的銀行填表申請外匯,銀行透過跨國連線,把美金或韓圜 匯入乙的韓國銀行帳戶。
但,地下匯兌管道為甲把新臺幣現金交給臺灣的地下業者,地下業者用 LINE 通知在韓國的同業,直接在韓國拿韓圜現金給乙。關鍵在於:資金根本沒有真正跨國飛行,而是利用兩地的現 金互相沖抵。
為什麼政府要嚴格禁止? 地下通匯不用審查身分、不會留下正式交易紀錄,成了跨國詐騙、網路賭博、貪污黑錢洗白(洗錢)的最佳管道,還會破壞國家的外匯管理秩序。
地下匯兌集團的常見辯解!
(一)很多地下匯兌犯罪集團都試圖用各種合法外衣來掩飾地下匯兌,仍遭法 院認定違反銀行法從事地下匯兌行為: 常見偽裝手法 常見辯解理由 法院認定 黃金買賣 「我們不是匯錢,是客人跟我買黃 金出口到國外,收的是買金條的貨 款!」根本拿不出真正的出貨 訂單與報關憑證,被抓 時雙方交接只有現金、 沒有金條,甚至連暗號都是「鈔票流水號」,
銀行法第 29 條第 1 項規定,除法律另有規定者外,非銀行不得經營收受存款、受託經理信託資金、公眾財產或辦理國內外匯兌業務。 官一眼看穿金條買賣只是藉口。 虛擬通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