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禁菸場所同步禁止吸用或啟動電子菸及加熱式菸具,未滿18歲禁止持有,亦不得供應,相關零組件不得製造、輸入、販賣、展示、廣告、促銷或贊助!違者最高處1萬至10萬元不等的罰鍰喔!
以上廣告由新北衛生局提供
林 彥宇
2026-08-06
張 世昇
曾超群
2026-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