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09年05月05日節目
堯堯 2020-05-05
受訪者:
1. 台北地檢 廖婉玉檢察事務官
2. 台北地檢 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1. 撿到錢而據為己有的法律效果?如果是因為工作,收到客人交付的錢,卻沒有拿回公司入帳,那刑責會重嗎 ?如果侵占朋友的東西,而不是工作上的原因的話,那刑責有沒有不一樣?
2. 用手指摳他人下體,有刑責嗎 ?如果只是搓揉他人胸部的話,會犯罪嗎?強制性交罪所謂的性交內涵為何?
受訪者:
1. 台北地檢 廖婉玉檢察事務官
2. 台北地檢 黃珮瑜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1. 撿到錢而據為己有的法律效果?如果是因為工作,收到客人交付的錢,卻沒有拿回公司入帳,那刑責會重嗎 ?如果侵占朋友的東西,而不是工作上的原因的話,那刑責有沒有不一樣?
2. 用手指摳他人下體,有刑責嗎 ?如果只是搓揉他人胸部的話,會犯罪嗎?強制性交罪所謂的性交內涵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