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6月09日節目
堯堯 2025-06-09
受訪者:
1.臺北地檢署蔡育珊檢察事務官
2.臺灣高等檢察署張斗輝檢察長
節目內容:
主題:《守護不沉默的你我-家庭暴力防治法律知多少》
家不是戰場,法律是我們最堅強的後盾!常見生活法律常識,家暴案件時有所聞,家暴包含哪些?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精神或經濟上之騷擾、控制、脅迫或其他不法侵害之行為。
家庭成員是指?配偶或前配偶、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內之旁系血親、血親之配偶、現為或曾為配偶之四親等以內血親、血親之配偶。
家暴事件發生時,要如何自保?
答:自行蒐集證據,如錄音、錄影。手機、錄音筆、行車紀錄器安裝在自己房間,隨身攜帶錄音筆等方式蒐證,蒐集好證據後,自行作逐字稿、影片截圖。
如何聲請保護令?保護令分3種;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通常保護令。緊急保護令,依聲請人到庭或電話陳述家庭暴力之事實,4小時內核發緊急保護令,得於夜間或休息日為之。被害人得向法院聲請通常保護令、暫時保護令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得不經審理程序。聲請人於聲請通常保護令前聲請暫時保護令或緊急保護令,其經法院准許核發者,視為已有通常保護令之聲請。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何?自核發起生效,期間為2年以下。可聲請延長1次,
最長期間2年。
暫時保護令、緊急保護令自核發時起生效,於聲請人撤回通常保護令之聲請、法院審理終結核發通常保護令或駁回聲請時失其效力。甚麼是違反保護令罪?
違反保護令罪是指加害人違反法院依家庭暴力防治法所規定之1.禁止實施家庭暴力2. 禁止騷擾、接觸、跟蹤、通話、通信或其他非必要之聯絡行為
3. 遷出住居所4. 遠離住居所、工作場所、學校或其他特定場所5. 完成加害人處遇計畫6.禁止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禁止未經被害人同意,重製、散布、播送、交付、公然陳列,或以他法供人觀覽被害人之性影像7.交付或刪除所持有之被害人性影像
8.刪除或向網際網路平臺提供者、網際網路應用服務提供者或網際網路接取服務提供者申請移除已上傳之被害人性影像
違反者得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如果加害人違反保護令,被害人可以立即打電話通知警察機關處理。
家暴只有肢體暴力才算嗎?精神壓力也算嗎?不只肢體暴力,根據《家庭暴力防治法》,精神虐待、言語羞辱、限制行動、經濟控制(如不給生活費)、性侵害等,也都是家庭暴力的一種,受害人都可以求助與蒐證。若家人不讓我看手機、管控金錢,也算家暴嗎?
如果是過度控制個人自由或經濟資源,已涉及精神或經濟暴力,也屬於家暴的一種,可依法申請保護令。家暴現場要報案嗎?不想報案只能忍耐嗎?
不需要忍耐!當下可撥打 110 或 113 尋求協助,也可以到派出所報案或找社工單位介入處理。警方會依法保護受害者,必要時也會協助送到庇護所。
我不是配偶,只是同居人,也能申請保護令嗎?可以。《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的「家庭成員」範圍很廣,同居人、前配偶、四親等以內旁系血親、甚至配偶的親屬都包含在內,只要有家庭關係,都可依法申請保護令。
2.台高檢強化跨部會合作 召開嚴防台版地面師研商會議
台灣高檢署為防制民眾因詐騙導致不動產抵押或過戶損失,保護財產安全,日前舉辦「防制民眾遭詐將不動產抵押或過戶措施研商會議」,邀集內政部地政司、刑事警察局、台北市政府地政局、中華民國地政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地政士公會,以及台北、新北、士林地方檢察署共同與會,檢視懲詐及防詐相關措施,研商精進策略,以遏止不動產詐騙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