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6月08日節目

堯堯 2026-06-08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丁煥哲檢察官
節目內容:
「損人不利己」淺談損罪一時情緒洩,能換來刑責與賠償!從生活案例看懂「毀損罪」紅線,別讓小動作變成大麻煩~今天!生活中你有沒有遇過這種情況?車子被刮、門被亂塗鴉,甚至只是因為一時情緒,就動手破壞東西?最近宜蘭就出現「剪刀怪客」,專門割壞機車坐墊,讓不少民眾氣得跳腳,也讓人開始思考:這樣的行為到底只是惡作劇,還是已經觸法?
今天邀請臺北地檢署的丁煥哲檢察官,帶大家一起深入了解「毀損罪」。到底什麼行為會踩紅線?哪些你以為的小事,其實已經涉及刑責?透過今天的節目,幫助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多一分警覺,少一分風險!
(一)毀損罪的立法目的
1.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財產權
應予保障,一方面是尊重人民能夠
自由使用、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