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收到傳票或通知書怎麼辦之一?

Written by on 2020-02-27

特別來賓:台北地檢 蕭奕弘檢察官

許多朋友收到法院或地檢署來的文書,都會非常害怕,深怕沒有回應,或是回應錯誤,產生可怕的法律效果。也有朋友租屋在外,戶籍地早就已經沒人住,因為沒有收到司法文書,而被法院或地檢署通緝,今天的生活法律通,我們來講講收到傳票應該注意的事情。

收到傳票要看哪裡
(一)先看是哪裡來的
是法院,還是地檢署。如果來自法院,是民事、刑事或是行政案件。來自地檢署,就一定是偵查案件。關於名稱,民事、行政法庭會用通知書、刑事跟法庭檢察署則用傳票。
(二)自己的身分是什麼?
看自己是被告,還是證人。如果是刑事被告,請不要緊張或害怕,對地檢署來說,有人提告或警察移送,我們就要受理,並進行必要的調查,所以我們會需要當事人或證人到庭來說明釐清。
(三)什麼時候開庭?在哪開?
許多法院或檢察署,都有不同院區。接到傳票時,一定要仔細看是在哪邊開庭,才不會到時候跑錯院區,勞途奔波。舉例來說,台北地院的少年跟家事庭在新店,距離本院就有一段距離,都不在本院。再來則是日期,偶爾我們也會遇到當事人記錯開庭時間,提早跑來或開完庭才到。
(四)案由是什麼?
案由欄是法院或檢察署收案後,依照案件類型加以分類,從案由來可以推斷可能的情節。
(五)備註欄
法院跟地檢署有時候會在傳票上註記,希望當事人所攜帶的資料,預先做好準備也可以節省彼此的時間。
(六)開庭的種類
刑事庭傳票,或是民事庭、行政庭的通知書會說明當天開庭的種類,準備程序、審理程序,或是調解。這可以讓我們心裡有個底,當天的程序會怎麼進行。
(七)注意事項
傳票最下方會是注意事項,說明一些通案性的注意事項,像是刑事被告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可以拘提;民事事件的當事人,如果在言詞辯論期日不到場,法院可以一造辯論判決等等。
最後,到庭的時候,請記得帶身分證件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