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播】9/14 yoyo Live show 與民有約

Written by on 2021-09-22

▍直播預告

節目時間
9/14(二)13:30-14:00

主題
反毒大本營~一起認識毒品防制基金
劇毒vs拒毒~法務部保護司保護您

受訪者
法務部保護司黃玉垣司長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林標油研究員

▍直播內容

主旨一

請介紹內政部如何運用毒品防制基金。

主持人、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為配合行政院「新世代反毒策略行動綱領」,加強政府部門合作、廣納民間資源參與,法務部於108年1月1日設立毒品防制基金,內政部負責推動「社會維安毒品防制計畫」。110年計辦理6個計畫,其中4個計畫項目為刑事警察局自行辦理,2個計畫項目為補助各地方政府的少年輔導委員會辦理少年毒品防制宣導及輔導計畫。

為何要補助少年輔導委員會參與毒品防制基金的工作?

首先想先跟各位介紹少年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少輔會),相信大家從名字就可以知道「少輔會」是從事少年輔導的單位,主要辦理的工作是當青少年有經常逃學、逃家在外遊蕩、失學、失業、失養,甚至參加不良幫派組織、施用毒品或其他需要協助輔導的情形,少輔會會針對個案的需求及狀況,結合統整跨網絡輔導資源,提供多元適切的處遇方式,給予少年最適當的照顧與服務,達到幫助該少年的目的。自108年1月成立毒品防制基金以來,總共有新北市等16個縣市少輔會共同來參與毒品防制基金的工作。

請問少輔會辦理毒品防制基金的工作計畫有哪些呢?

為了確實提升民眾防毒知能、解決少年毒品問題,少輔會辦理毒防基金主要分為2個計畫項目,第1個為「少年毒品防制宣導計畫」,第2個為「少年毒品防制輔導計畫」,皆由各地方政府的少輔會因應其轄內少年毒品狀況、特性,自行規劃並執行在地化的少年毒品防制宣導、輔導工作。

目前執行中的少年毒品防制宣導及輔導計畫主要辦理的內容是什麼呢?

近年來各類新興毒品推陳出新,施用毒品及藥物濫用呈現年輕化趨勢,因青少年正處於價值觀混淆與社會角色尚模糊的狀態,極易受到外界誘惑而接觸毒品;加上戒毒後復吸再犯的比例偏高,因此兒少藥物濫用及毒品防制工作日益重要。另外因應少年事件處理法於108年6月19日修正,依新法規定,以「曝險少年」的概念取代虞犯少年,並且限縮曝險少年的行為態樣,現行規 定曝險少年由少年法院處理,112年7月1日以後將全數移由少輔會承接輔導工作,落實新法「行政輔導先行,以司法為後盾」,其中「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屬曝險行為之一,因此,少輔會以曝險少年及防制新興毒品為核心。宣導計畫透過外聘講師、少輔會人員、輔導志工及員警的專業知能及豐富實務經驗,將毒品的正確認知傳達給高關懷、高風險毒品少年及一般少年。宣導方式除了常見的毒品防制講座、結合網絡單位共同辦理大型預防犯罪宣導活動;有些縣市的少輔會成立志工話劇宣導團,以詼諧幽默的方式進入校園及社區進行宣導;還有縣市會針對現行新興毒品的樣貌及危害性規劃課程、反毒桌遊等活動設計,使反毒意識深植於參與學生心中。

各縣市少年輔導委員會辦理毒品防制宣導暨輔導
反毒宣導講座 法律短劇演出
志工話劇宣導 反毒天使種子培訓營
園藝治療工作坊 小團體輔導主題
個案處遇研討 培力活動教育訓練

輔導計畫藉由提供毒品少年、高關懷少年就學就業、家庭重整及心理輔導等服務,以及身心疾患就醫、安置留宿、生活急難救助金或用品等,並強化少輔會志工及輔導人員的毒品防制及輔導之專業知能,進而使更多少年獲得良好且有效的協助與輔導,遠離毒害。有些縣市的少輔會運用藝術治療的方式,例如植栽、繪畫、牌卡等團體分組討論方式,引導少年認識自我,表達內在想法,並透過志工回饋,給予正向肯定;另外針對少年個別輔導處遇,會藉由敘事表達性藝術輔導,讓受訪青少年去談論家庭關係,重建與家人中斷、疏離的情感,重新連結修復關係,培養與建立正向的信念與生命態度。

各縣市少輔會108年度共辦理宣導活動95場次、輔導活動186場次、受益人次達2萬2,346人;109年度共辦理宣導活動272場次、輔導活動576場次、受益人次達3萬1,757人。

什麼是少輔會?

少輔會現設在各縣市警政或社政單位內,未來位階提高到直屬地方首長層級,可強化資源協調能力;至於預算、員額等相關事項,將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及羅秉成負責統籌,規劃相關子法配套;而在上路前的4年準備期間,則仍沿用現行機制,行政機關得報請少年法院處理曝險少年的偏差行為。 根據修正案指出,警察、法官、檢察官、學校、家長甚至是少年本身,如果發現或認為少年有「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三項情形,就可報請少輔會介入處理。

地方新增一級單位!少輔會2023年正式上路
司法院祕書長呂太郎與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說明少事法修正案內容

立法院上月31日三讀通過「少年事件處理法」修正案,共計新增3條、修正27條、刪除2條,異動條文高達32項,是1997年之後最大幅度的修正,其中與組織重大變革的規定是各縣市政府應設「少年輔導委員會」,位階屬於直屬縣市首長的一級單位,定2023年上路。

司法院少年及家事廳廳長謝靜慧指出,2023年7月1日之後,曝險少年(修法前稱少年虞犯)將先由地方首長直屬的少輔會輔導,結合跨局處的福利、教育、心理、醫療等相關資源,於適當期間內輔導,如果此類行政手段有效,可讓少年復歸正軌生活,則無庸請求司法介入,反之,若經評估有司法協助的必要,也可請求少年法庭處理,採取「行政輔導先行,司法為後盾」原則。

少輔會現設在各縣市警政或社政單位內,未來位階提高到直屬地方首長層級,可強化資源協調能力;至於預算、員額等相關事項,將由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及羅秉成負責統籌,規劃相關子法配套;而在上路前的4年準備期間,則仍沿用現行機制,行政機關得報請少年法院處理曝險少年的偏差行為。

根據修正案指出,警察、法官、檢察官、學校、家長甚至是少年本身,如果發現或認為少年有「無正當理由經常攜帶危險器械」、「有施用毒品或迷幻物品之行為而尚未觸犯刑罰法律」、「有預備犯罪或犯罪未遂而為法所不罰之行為」等三項情形,就可報請少輔會介入處理。

本次修法的其他重點為:廢除觸法兒童(12歲以下)準用少事法規定,全面回歸教育及社政體系;去除虞犯標籤,改以曝險少年稱呼,並把司法介入事由從7項縮減為3項;建立行政輔導先行機制;尊重少年主體權及保障程序權;增訂多元處遇措施,推動資源整合平台;引進少年修復式機制;恢復少年觀護所的收容鑑別功能;增訂少年調查官實質到庭原則。

少年輔導委員會的權責是什麼?

少年輔導委員會輔導工作之權責區分如下:
(一)少年經常逃學在外遊蕩之糾正,由教育機關主辦,警察機關、青 年救國團協辦。
(二)少年失學之輔導就學,由教育機關主辦;少年失業之輔導就業, 由社會機關主辦,警察機關、青年救國團協辦。

YOYO Live Show 生活法律與法庭(歡迎訂閱/重聽)

apple podcast 
spotity podc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