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1月06日節目

堯堯 2025-01-06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周芳怡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小心提防「假檢警、真詐財」!
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對於政府機關的信賴,假冒檢警詐騙被害人,常見手法是什麼?
詐騙集團會假冒「警察」、「檢察官」等身分,以電話佯稱被害人涉及詐欺、洗錢等案件,要求被害人配合將帳戶內款項轉到指定的「監管帳戶」,或要求被害人將帳戶內款項領出,再由詐騙集團假冒「警察」、「檢察官」、「書記官」等出面向被害人收取現金,並出示偽造的「識別證」、「扣押條」、「公文卷宗」等。近期更有詐欺集團假冒政府機關架設網站並投放廣告,聲稱可幫助遭詐騙的被害人追回款項,藉此收取手續費、保證金,使急於彌補損害的被害人再次上當受騙。請注意上開情形均為詐騙手法!檢察官和警察是否會要求民眾匯款或交付現金?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絕對不會要求民眾匯款,不會向民眾收取現金,絕無收取手續費、保證金再幫助追回受騙款項之情事。檢警偵辦案件,如有必要請相關人員到場說明,均須依法通知或傳喚,並寄送通知書或傳票,民眾接獲通知書或傳票,如有疑問,均可至官方網站或撥打機關服務電話洽詢。民眾如果接到疑似詐騙電話,應該如何處理?建議民眾接到詐騙電話,落實「一聽、二掛、三查證」原則,民眾可詢明來電者的機關、服務單位、職稱、姓名、聯絡方式,掛掉電話立即撥打24小時提供服務的「內政部警政署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可就近前往各警察機關(分局、派出所等)諮詢、檢舉或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