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3月18日節目

堯堯 2026-03-18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高永珍檢察事務官
節目內容:
主題:解析《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法》新制重點,打造更溫暖、更即時、更有尊嚴的被害人支持體系當犯罪發生時,我們常把焦點放在「如何制裁加害人」,卻往往忽略了一群更需要被看見的人犯罪被害人與其家屬。這部法律不只是名稱的改變,而是從「補償」思維,走向「保障尊嚴與人權」的全面轉型。它象徵國家正式承認當犯罪發生時,國家不只是裁判者,更是守護者。接下來,讓我們透過專業說明與實務解析,一起了解這場被稱為劃時代的司法改革,如何真正接住每一位需要幫助的人。Q:犯罪被害補償金制度有哪些關鍵性的實質變革?本次修法最關鍵的革新之一,便是將補償金的性質完全改變。將性質轉變為「社會福利給付」,新法將犯罪被害補償金定性為「社會福利給付」,而非代位求償。這意味著國家直接承擔對被害人的照顧義務,不再要求國家先代墊賠償後再向加害人追討。被害人領取補償金後,國家並不會向加害人行使代位求償權,此舉大幅簡化了審議流程,避免了繁瑣的行政程序。實施「單筆定額給付制」: 過去補償金的計算需耗費大量時間蒐集單據,經複雜的審查後方能核定。現在新法簡化為「單筆定額給付制」,例如因犯罪致死案件原則上可領取新臺幣180萬元、重傷案件可領取80萬元至160萬元、性自主權侵害案件可領取10萬元至40萬元。此舉旨在使被害人能在最短時間內獲得基本經濟支持,應急所需。與民事損害賠償的關係: 領取犯罪被害補償金不影響被害人向加害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的權利,兩者為併行關係,互不排斥,亦無須減除。實例說明: 假設曉明因隨機攻擊而重傷,本次修法前,他可能需要蒐集所有醫療收據、看護費用證明,並等待漫長的審議與核算,國家還可能要向加害人追討求償。但現在,他可依新法迅速申請單筆定額的重傷補償金,例如120萬元,以應付初期緊急開銷,且同時仍可向加害人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全額的損害賠償。國家不會因為支付補償金而阻礙他向加害人求償,使救濟管道更為多元且即時。另外的修正重點為,延長申請時效及與刑事判決脫鉤處理,認定的時間點,改以檢察機關偵查終結,認為犯罪,提起公訴,或者是完成偵查程序為主,和刑事審判的判決有罪或無罪來分開處理。犯罪被害補償金部份,怎麼申請及申請可獲得多少金額?核發從優-核發方式改為「單筆定額給付制」,遺屬補償金一案為新臺幣180萬元;重傷補償金參考勞工保險失能給付標準定其重傷程度,分級定額給付發80萬元至160萬元;性侵害補償金則依起訴書所載被告所犯法條區分,給付範圍標準為10萬元至40萬元。此外,為避免各類補償金金額追不上物價成長指數,也避免動輒修法、曠日廢時,新法爰明定於中央主計機關發布之消費者物價指數累計成長率達5%時,主管機關應報請行政院核定調整之,同時犯保法施行細則第26條亦增訂相關計算方式之配套措施,使相關數額之檢討、調整機制更加具體、明確、迅速,也更貼近犯罪被害人之需求。另新法也增訂了許多更加保障被害人權益之規定,例如擴大「重傷」定義範圍,納入符合全民健保「重大傷病」者;申請時效從2年、5年延長為5年、10年;得開立補償金專戶避免被抵銷或強制執行;增訂補償金黃牛報酬無效條款;補償金不計入社會救助法之家庭總收入,以避免影響原有中低收入戶資格。同時,在犯罪被害補償金核發前,如犯罪被害人及其家屬有急迫需要,除可由審議會核發「暫時補償金」外,保護機構(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亦得依需求評估結果,即時核發各項經費補助,包含緊急生活扶助及喪葬費用;非屬全民健保給付範圍之醫療費用與身心治療、諮商及輔導費用;訴訟、非訟費用及律師費用;安置費用及房屋租金;生活費用、教育費用、托育及托顧費用;其他必要費用等六大類,透過更多元化、更公平且更符合個案需求之經費補助方式,以避免犯罪被害人及家屬因遭逢變故而頓失所依。建議可至各地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其分會,向志工進行諮商,協會同仁均會協助並輔導當事人如何填寫申請書及提供相關法律問題的答覆,或是也可逕行在網路上搜尋「犯罪被害補償金申請書」,該申請書格式可自行下載,再依據申請書內容填寫並提供申請書格式上所載的所需申請文件資料,向犯罪地所屬之地檢署提出或寄出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