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6月10日節目
堯堯 2026-06-10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林佩菁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國民法官法之法律宣導
「你也可能坐上法庭的一席之位!—從生活走進審判的國民法官關鍵解密」你有沒有想過,有一天你不只是旁聽新聞,而是親自坐在法庭上,和法官一起決定一個重大案件的判決?今天我們要帶大家深入了解「國民法官制度」,邀請到臺灣高等檢察署的 林佩菁檢察官,帶我們揭開這項制度背後的運作關鍵。很多人會覺得法律很難、很遙遠,但其實這是一項讓每一位國民都有機會參與司法的重要制度!今天就跟著YOYO,一起把複雜的法律變成你我都聽得懂、也能參與的公共議題!
國民法官資格篇: (參國民法官法第12條至第15條)問: 誰有機會成為國民法官? 為民眾關心議題,只要年滿 23 歲、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有完成國民教育,且在地方法院管轄區域內連續居住滿 4 個月以上的民眾,皆有機會被抽選為「備選國民法官」
舉例:之前民眾十分關心的剴剴案,是臺北地方法院管轄的案件,如果是住在桃園地區的民眾,就沒有機會為臺北地法院轄區的備選國民法官,參與該案件之審理。
問:沒有讀過法律,從事過相關法律工作的民眾,是否有辦法成為備選國民法官?國民參審制度,是希望將國民情感、生活經驗與社會價值觀納入審判之中,反而具有法律專長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無法具有備選國民法官的資格,如現任或曾任法官、檢察官、律師、大學或專科教授主要法律科目之老師等,甚至有通過司法官考試、律師考試,但之後沒有從事司法官或律師職務的人都不具資格。另外工作和執法、立法相關的公務員,像是軍人、警察、政務人員、民意代表、黨務工作人員、司法院和法務部及所屬機關公務員及政府機關首長也都不具資格。
舉例:賴總統和蕭副總統,亦無法成為備選國民法官。
問:民眾沒有研讀過法律,是否會擔心參與審理的過程中覺得十分困難?一般民眾確實會擔心這些問題,在114年司法院針對國民法官法制度,對一般民眾所做之認知調查報告顯示,發現民眾擔心事項前3名就是擔心欠缺法律專業而影響判斷能力,第1名:擔心不瞭解法律專業用語,其次是擔心不能做出妥適的判決而影響他人命運,接下來是擔心不瞭解案情以及證據內容。這樣的調查結果,顯示一般的民眾對於國民參審是抱著謹慎及認真的態度。其實,一旦被抽選為國民法官,只要態度正確,在法庭上認真聆聽及學習,加上職業法官會從審前說明就開始讓國民法官了解一些重要的法律概念及審理程序,到審理開始後,職業法官也會在審判過程中提供必要的法律說明與協助。在司法院所做之114年度對於參與審判的國民法官問卷調查結果,國民法官對於審理內容及審判進行過程之理解程度,完全理解占約84%,還算理解占約14%,兩者合計高達98%。
舉例:檢察官在參與國民法官法案件時,確實也發現國民法官十分的專心認真聆聽,目前檢察官遇到審理時間最長的一件案件,長達3周,國民法官每天要專注審理的時間可能長達6小時,連續審理3周,對於國民法官之腦力和體力都是一大考驗,但國民法官在法庭上很少有顯現出疲態,多半十分專注聆聽。其實在檢察官參與的諸多案件中,國民法官都十分認真,也會在調查證據的過程中,補充訊問證人及鑑定人,來釐清心中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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