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3年09月24日節目
堯堯 2024-09-24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林晉毅檢察官
節目內容:
違法吸金的刑事責任
引言:兆富財務管理顧問公司因未經許可,違法在台販售澳豐金融集團等多家境外公司發行的Notes(債券)及Funds(基金)等境外金融商品,直到許多人拿不到利息連本金也要不回後,才知上當受騙,總計兆富以此違法吸金近130億、受害人共計804人,包括已故總統李登輝女兒李安妮、駐WTO代表羅昌發也受害,臺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兆富負責人及高階主管、業務共計152人涉犯違反銀行法等罪嫌,於今年7月間依法提起公訴(資料來源:https://www.taisounds.com/news/content/97/136896)。
實務上違法吸金案件涉及的投資標的或獲取利益的方式五花八門,大多是以保證還本且每月給付高於銀行之利息或紅利為口號,吸引一般保守的投資大眾,但常見的情況是過了一段時間後就付不出利息,且本金也因早已匯至國外等原因而無法領回,導致血本無歸,因此民眾若看到有宣稱保證獲利、保本、高息等投資方案時,一定要再三確認,以免求償無門。違法吸金的處罰?四、 「向多數人或不特定之人收受款項或吸收資金」並「約定或給付與本金顯不相當之紅利、利息、股息或其他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