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4月21日節目

堯堯 2026-04-21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李安兒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新型詐騙手法分享。
新型詐騙手法全面解析 + 一通電話、一筆轉帳,人生可能瞬間翻盤!你不可不知的最新詐騙陷阱!今天這一集,請你一定要聽完,因為現在的詐騙,早就不只是「騙你錢」這麼簡單,而是讓你在不知不覺中,自己把錢送出去,甚至變成共犯。從假冒客服的支付詐騙、到出國旅遊好心幫忙卻變警示帳戶,甚至一段甜蜜的「跨國戀情」,最後卻是千萬損失……今天特別邀請臺北地檢署李安兒檢察官帶我們深入解析「最新詐騙手法」,讓你不只知道怎麼防,更知道法律界線在哪裡!
Q1:為什麼現在的詐騙,越來越讓人「自己也不覺得在被騙」?
A:現代詐騙最大的改變,在於「降低你的戒心」,而不是強迫你交出財物。詐騙集團透過高度擬真的情境,例如假冒銀行、科技公司客服,甚至結合真實交易流程,讓受害者以為自己是在「處理問題」而非「被騙」。例如Apple Pay詐騙,民眾是自己操作付款,因此在心理上會誤認為這是正常交易。這種「自願性錯誤」讓受害者更難察覺,也增加追回款項的困難度。這也提醒我們,當任何情境讓你「急著做決定」時,往往就是風險最高的時刻。

Q2:像Apple Pay這類數位支付詐騙,法律上會怎麼認定?
A:這類案件本質上仍屬於詐欺行為,依據刑法第339條,只要詐騙者以虛構情境讓被害人交付財物,即構成犯罪。若是透過網路、通訊軟體散布詐騙訊息,甚至可能構成刑法第339-4條的加重詐欺罪,刑責更重。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受害者自己操作付款」,只要是受到詐術影響,法律仍會認定為被害人。但實務上,因為金流快速轉移,追回難度極高,因此預防遠比事後救濟更重要。

Q3:為什麼「幫忙換匯」這種看似善意的行為,會讓人變成警示帳戶?
A:關鍵在於「金流來源不明」。當你接受陌生人的轉帳或金錢交換時,很可能無意中協助詐騙集團處理不法所得。依據洗錢防制法第19條,若涉及掩飾或隱匿犯罪所得,即可能構成洗錢罪。即使你主觀上沒有犯意,也可能因為未盡注意義務而被調查,帳戶被列為警示帳戶,影響日常金融使用。這類案件常見於旅遊換匯、代收款項等情境,因此最安全的原則就是:不要處理任何來源不明的金錢往來。

Q4:如果只是「借帳戶給朋友」,也會觸法嗎?
A:這是非常常見的誤區。很多人以為只是幫忙,實際上卻可能涉及刑責。依照刑法第30條,只要你提供帳戶給他人使用,而該帳戶被用於詐騙或洗錢,即可能構成「幫助犯」。即使你不知道對方的犯罪計畫,仍可能因為提供工具而被追究責任。實務上,許多詐騙集團就是透過收購或借用人頭帳戶進行犯罪。因此,帳戶、提款卡、驗證碼等資訊,絕對不能交給他人使用,這不只是安全問題,更是法律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