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法律】投資停看聽-以投資未上市股票為例

Written by on 2022-04-25

特別來賓:台灣高檢署 林安紜檢察官

▍生活議題法律講解:投資停看聽-以投資未上市股票為例

調查站先前破獲以資產管理公司為名,成員對外自稱是投資顧問,向民眾宣稱電動車已然是世界趨勢,某未上市公司製造電動車零件,因此公司前景一片看好,目前股票炙手可熱,詢問度極高,如果買進,轉手容易且獲利可期,投資人信以為真,即以每股數十元之價格買進數十張股票,豈料股票到手後,想要脫手時,竟然無法聯絡上當初勸進的投顧,滿手股票卻不知道要去哪裡找願意接手該檔股票的人,投資人只好抱著股票向檢方求助。經檢方指揮調查官循線追查並搜索該投顧公司,現場除查獲智慧型手機數十支、集團成員教戰守則、人頭帳戶存摺數本外,還有成箱印刷精美的投資評估報告書。

非法投顧常用手法

通常非法投顧會先成立一家公司,名字很多樣,可能是開發公司、投資顧問公司或是資產管理公司,然後公司成員就以亂槍打鳥方式,隨便撥號、或者在網路上張貼廣告的方式,找尋投資人,他們首先會向民眾表示自己是合法成立的公司,如果投資人擔心,可以向政府機關查詢確認,然後向投資人表示:OO公司目前從事的產業,業績與前景都看俏,現在經營相關產業的XX公司也是他們的股東,OO公司股票準備要增資,估計之後,股價至少會翻一倍以上,所以現在市場上根本搶不到這檔股票,現因為他們投顧公司的老闆與該OO公司的大股東關係很好,所以能分到該大股東釋出的股份,願意跟投資人分享一起賺錢的機會。

陷阱在哪裡

(1) 依我國「證券投資信託及顧問法」第 4 條第1、2項及第63條第1項之規定,「證券投資顧問」是指直接或間接自委任人或第三人取得報酬,就有價證券、證券相關商品或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項目之投資或交易有關事項,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而「證券投資顧問事業」,則是指經主管機關許可,以經營證券投資顧問為業之機構;證券投資顧問事業,應經主管機關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後,始得營業。前述開發公司、顧問公司或是財務管理公司向民眾推薦未上市股票的行為,就是對有價證券提供分析意見或推介建議,實際上就是在做證券投資顧問的工作,然而如果向主管機關,也就是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查詢,就會發現他們固然是依公司法設立登記的公司,但並不是得到金管會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的投資顧問公司。

(2) 打個比方,如果有人找我們投資葡式蛋塔店,我們一般會考慮:資金足夠嗎?股東有誰?店要開在哪裡?該店的客源在哪?蛋塔師傅有幾年經驗?現在有多少人想吃葡式蛋塔,蛋塔賣得最好的店在哪…同樣地,投顧公司找人買「OO公司的股票」,就是找人投資OO公司,則為什麼大多數的人都不用瞭解一下:OO公司的實際經營人是誰?股東是誰?專門生產什麼?賣到哪裡?近幾年營收狀況? 究其原因就是不肖業者看準大多數的民眾對投顧公司宣稱的產業並不清楚,而且因為不是專業投資人,所以沒有時間,也沒有管道可以查證投顧公司宣稱的情形是話術還是實情,不肖業者多半也會先奉送印刷精良的投資評估報告書,讓投資人產生「總不會為了騙我,特定印這些說明書」的錯覺,然後就迷迷糊糊地被牽著鼻子,掏出錢來買個夢想,拿到股票後,才發現之前聯繫的投顧已經離職,接手的投顧有的告訴投資人,現在OO公司有優惠活動,買兩張送一張,要不要加碼跟進攤低成本,有的則說目前暫時沒有投資人想買這檔股票,要OO公司入帳後,營收上來就會有人來詢問了,所以要再等一下,順便還問目前有幾檔很熱門的,要不要參考一下。投資人方面,如果真的花點心思走訪OO公司,可能會發現OO公司雖然是依公司法設立登記的公司,但實際營收並不如投顧公司宣稱的好,訂單很少,工廠裡只有寥寥幾個員工,機器也大多也閒置著…

如何審慎投資?

關於投資標的的選擇,最重要的原則就是「不要買不懂的東西」。民眾如果有意成為某產業的股東,就應該像自己要開蛋塔店一樣地,先理解該產業的現況,但其實大多數的民眾都不是專業投資人,要理解產業談何容易。因此,可以先接觸合法的投顧公司,因為合法投顧公司經營的業務種類也必須報請金管會核准,合法投顧公司之從業人員也必須先通過國家考試取得證照,民眾就可以藉專業的投顧人員的解說,在投資之前,先行了解金融商品內涵。但就如前面所提,單純依公司法設立登記的公司不一定是合法的投顧公司,必須是經金管會許可並核發營業執照的才是合法的投資顧問公司,建議與投顧公司交易之前,可以先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的網站,查詢合法投顧公司名錄,如果不是網站表列的投顧公司,就不是經金管會核准營業的投顧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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