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11月18日節目
堯堯 2025-11-18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詹常輝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你是誰!很重要!(冒用身分證之十大問題)一張身分證,可能決定你的人生方向──破解冒用身分的十大法律陷阱!你知道嗎?我們每天最常接觸、最不以為意的那一張「身分證」,其實是法律上敏感度最高的文件之一。一旦被外借、拍照、影印、誤用、代用,甚至只是好心幫朋友「填一下資料」,都有可能害你「從路人變共犯」,從生活小事一路捲入偽造文書、詐欺、洗錢防制等案件。今天我們很榮幸邀請到 臺灣高等檢察署詹常輝檢察官,帶我們一起破解冒用身分證的十大陷阱,也教大家怎麼「保護自己不變人頭」、「避免法律莫名纏身」!今天的內容非常實用,請大家一定要聽到最後!身分證為我國最核心的身分識別工具,除涉及個人隱私與財產安全,更攸關刑事責任與法律風險。然而,許多民眾因不了解法律規範,常以為「借一下身分證沒關係」、「影本不算」、「代辦手續很方便」,進而誤觸刑法、偽造文書罪與個資法等規範,甚至成為詐欺集團的人頭、共犯,使自己捲入刑事調查或金流案件。依據實務經驗,本文整理冒用、外借、誤用身分證的十大常見陷阱,並提供法律風險提醒及自我保護之建議。身分證影本不是只是影本嗎?拿去用也算犯罪?重點結論:影本也具代表性,未經授權拿去申請金融或其他權利義務,再現使用即可能構成偽造文書與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刑事或民事責任)。法條與實務說明:個資法對於蒐集、利用個人資料有嚴格限制,未在必要範圍內使用他人身分證影本,可能觸及刑責或民事賠償。
影本被拿去開戶、辦理貸款等,會被視為用以建立人頭帳戶之資料來源,牽涉詐欺與偽造文書等罪嫌。防護作法(給公司、仲介、聘用單位)最小蒐集原則:僅蒐集必要部分(例如遮住身分證字號中間數字),並註明用途、保存期限與銷毀方式。對外提供影本時,加註用途+日期+申請者簽名,必要時要求現場出示原件並做比對紀錄,員工或仲介應建立影本管理流程與責任人。給民眾的口訣:「不用就拒、用時看章、留存有憑」──不給雙面影本,必要時只給部分遮蔽版本並留存用途聲明。拍身分證照片給網路賣家很危險嗎?重點結論:非常危險。詐騙集團常以此方式大量蒐集身分資料、建立人頭帳戶或申請門號,提供照片往往等同於放棄防線。為何危險(實務機制):一張正反面照片包含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日期,足以申請金融工具或電信門號。詐團把照片整合到資料庫後就能批量操作。遇到此情況應做的步驟:拒絕提供身分證完整正反面照片。若非提供不可,要求遮蔽身分證字號中段、出生年月日,或要求現場核對而非拍照留存。若已提供且發現異常,立即報案 + 通報 165 + 通知銀行與電信公司申請短句範例(拒絕)「抱歉,我不能提供身分證照片。若需要核對請你現場比對或列印公司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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