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5年02月04日節目

堯堯 2026-02-04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卓俊忠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打詐綱領 2.0 上線中全民防詐的法律底線與自保關鍵》一個帳戶、一個轉帳,就可能牽動刑責與一輩子信用|檢察官親自說清楚
現在「詐騙」早就不是新聞,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你不是詐騙集團,也可能一不小心變成刑事案件的當事人。今天我們特別邀請臺灣高等檢察署 卓俊忠 檢察官,從司法實務第一線,帶我們深入了解——
打詐綱領 2.0 最新重點
為什麼帳戶、轉帳、提款,會直接連動刑責 被害人如何「事前預警、事後保護財產」這不是恐嚇,而是讓大家知道真正的法律底線在哪裡。打詐綱領2.0推行重點及打擊詐欺施行成效(114年)。跨機關合作,源頭管理,預警保護被害人財產、溯源查緝詐欺集團。例如:人頭帳戶案件減少、車手案件成長,金融機構推行未漏臉至ATM提領款項,會有警示及相關措施,必要時通時司法警察。
勿將自己的金融帳戶(包括電子帳戶、電商、遊戲帳戶)交付與他人,可能涉及詐欺、洗錢刑責。
勿任意聽信網友代替轉帳、提領款項,可能會涉及帳欺、洗錢刑責。
未滿18歲之少年,協助詐欺集團提供帳戶、擔任車手或共犯,仍可能涉及刑責,且金融信用可能受到管制,並負責相關民事賠償責任。
被害人保護,避免地面師詐騙、金融投資詐騙,可向地政機關申請地籍異動即時通,向金融機構申請通知指定聯絡人,於不動產異動及一定金額以上提款時,會通知本人或指定聯絡人。什麼是「打詐綱領 2.0」?跟過去有什麼不同?
卓俊忠檢察官:所謂「打詐綱領 2.0」,其實代表政府整個反詐思維的轉變。過去我們比較偏向「事後處理」,也就是等被害人報案、錢被騙走,警方再追帳戶、檢察官再辦案件,但 2.0 強調的是「不讓詐騙順利發生」。所以現在從三個面向提前介入:第一是 帳戶管理,第二是 人流監控,第三是 金流即時阻斷。也就是說,只要系統偵測到異常行為,不等錢全部被領走,就會先凍結、警示,甚至即時通報警方。
目的只有一個:讓詐騙集團「跑不完整條犯罪鏈」。民眾最常誤會的一點是什麼?檢察官:最常見、也最危險的誤會就是這一句話:「我又沒有騙人,只是借帳戶、幫忙轉錢而已。」但我要很清楚地說,在刑法跟洗錢防制法裡,「幫助」本身就是犯罪行為。你沒有直接詐騙,但你提供了詐騙不可或缺的工具,這在法律上就是「幫助犯」。很多人就是因為這個誤會,一腳踏進刑事案件,而且後果往往超出想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