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建】《行人優先新時代》安全升級全面啟動!(二) 從法規到落地:工程、教育、監理、執法四軌並進,讓「安全走路」成為每個人的日常權利

Written by on 2026-05-13

特別來賓: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組趙啟宏副組長

各位聽眾好朋友,我們每天都在走路,但你有沒有發現在台灣,「走路」這件事,曾經不那麼理所當然。
可能是一段被機車占據的人行道、可能是一個沒有庇護島的危險路口,也可能是一個讓長輩與孩子提心吊膽的過馬路瞬間。

但現在,我們正在迎來一個轉變。

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上路開始,政府不再只是「提醒注意安全」,而是從制度、工程到文化全面改革。
今天,我們要談的不只是「修法」,而是這些改變,如何真正發生在你我每天走的路上。
特別邀請#國土管理署 都市基礎工程組 趙啟宏副組長帶我們深入解析「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實施改善」背後的關鍵策略。
讓我們一起來看見未來的城市,如何從「車本位」走向真正的「人本交通」。

Q1:這次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改善,真正想解決的「根本問題」是什麼?

A:這次修法的核心,其實是重新定義「道路是為誰而存在」。過去台灣交通規劃長期以車輛效率為優先,導致人行空間被壓縮,例如人行道不足、動線不連續、路口設計不友善等問題。

本次政策希望解決的,不只是單一事故或單一設施,而是整體環境系統的問題。透過工程改善讓空間更安全、教育宣導改變用路習慣、監理制度確保執行品質,再加上執法落實規範,形成完整閉環。

換句話說,這不只是「讓路更好走」,而是讓整個城市的交通邏輯轉向「以人為本」。

Q2:為什麼一定要同時推動「工程、教育、監理、執法」四大面向?

A:單一措施無法真正改善交通安全。例如只做工程改善,如果駕駛觀念沒有改變,仍可能發生危險;反之,如果只有宣導而沒有硬體設施,行人依然暴露在風險中。

因此四大面向其實是互相支撐的關係。工程提供安全空間,教育建立正確觀念,監理確保政策有制度與績效管理,而執法則讓規則具有約束力。

這種整合式治理模式,已是國際推動交通安全的主流做法,也能避免「做了很多卻沒有感覺」的問題,讓民眾真正有感。

Q3:不同「行人區域」設計,背後其實代表什麼城市思維?

A:行人友善區、優先區、徒步區與交通寧靜區,其實代表不同程度的「人本優先」。

友善區著重環境改善與降速管理,優先區則讓行人擁有實質通行優先權,而徒步區更是完全將空間交還給行人。
交通寧靜區則從整體社區角度出發,透過減速與降低噪音,提升生活品質。

這些分級設計,反映的是城市在不同區域的功能定位——商業區、住宅區、校園周邊,各自需要不同的交通策略,讓安全與效率取得平衡。

Q4:標線型與實體人行道之爭,其實反映什麼問題?

A:這背後反映的是「空間不足」與「改善速度」之間的取捨。
實體人行道安全性最高,但需要較大空間與經費;標線型人行道則能快速導入,適合短期改善或巷弄環境。
政策上,並非二選一,而是採取「分階段改善」策略。先用標線型提升基本安全,再逐步轉換為實體人行道。

對民眾來說,這代表未來會看到越來越多「先有再優化」的道路改善,而不是等待一次到位卻遙遙無期。

Q5:行人優先區的設計,如何做到「安全又不影響交通」?

A:關鍵在於「選址與交通導流」。政府會優先選擇非幹道、以生活機能為主的道路,例如學校周邊或住宅區,避免影響主要交通動線。

同時透過單行道設計、減速設施與標誌引導,讓穿越性車流自然轉移到外圍道路。
這樣的設計,不是單純限制車輛,而是透過整體規劃,讓不同道路回歸應有功能——幹道負責通行,巷弄回歸生活,讓城市運作更有秩序。

Q6:從試辦成果來看,這些政策真的有效嗎?

A:目前試辦成果顯示相當正面。以台北市案例來看,導入行人優先區與友善區後,車速明顯下降,行人安全感提升。
更重要的是,駕駛行為也開始改變,從原本「搶快通過」轉為「主動減速觀察」。

這說明,透過環境設計與規範引導,可以逐步改變用路文化,而不只是依賴開罰。長期而言,這種改變將大幅降低事故風險。

Q7:最近強調「未禮讓行人重罰」,實際上怎麼認定?

A:目前法規對於「未禮讓行人」已有明確標準,只要行人已進入或明顯準備進入穿越道,車輛就必須停讓,不能以「還沒完全走上來」為理由通過。
執法上會透過科技執法、監視影像與現場取締判定,違規者可處高額罰鍰並記點。

這項規定的重點,是讓駕駛建立「預先停讓」的觀念,而不是等到接近才緊急煞車,從源頭降低事故發生。

Q8:為什麼現在越來越多「減速設施」,真的有必要嗎?

A:減速丘、窄化車道、彎曲路型等設計,都是「物理性降低速度」的手段。研究顯示,車速每降低10公里,事故致死率可大幅下降。
與其完全依賴駕駛自律,不如透過道路設計讓駕駛「自然慢下來」。
尤其在學區或住宅區,這些設施能有效降低突發事故風險,是國際間普遍採用的安全策略。

Q9:未來民眾最需要改變的用路觀念是什麼?

A:最大的改變,其實是從「誰比較快」轉為「誰需要被保護」。
行人、孩童與長者在交通中屬於弱勢族群,因此制度設計會優先保障他們的安全。
對駕駛而言,必須養成減速、觀察、禮讓的習慣;對行人而言,也需遵守號誌、提高警覺。
當每個人都願意多一點耐心與尊重,交通安全才會真正落實在日常生活中。

溫馨提醒:交通安全,從來不只是法規條文,而是每一條街道、每一次讓與不讓之間的選擇。
當城市開始為行人多保留一點空間,當駕駛願意多放慢一點速度,那不只是安全的提升,更是文明的進步。

從《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條例》到各項實際改善,我們正在一步一步,把「安全走路」變成理所當然。
也許改變不會一夜之間完成,但只要方向正確、持續前進,未來的某一天我們的孩子,會在一個更安心的城市裡長大。

再次感謝#國土管理署 都市基礎工程組 趙啟宏副組長也謝謝每一位願意一起改變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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