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9月17日節目
堯堯 2025-09-17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李安蕣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跟蹤騷擾防制法,人身安全多注意保護自己、尊重他人——從生活中識別跟蹤騷擾,建立安全防護網今天我們要談一個非常重要,但常被忽略的議題——跟蹤騷擾防制法與個人身安全保護。你可能以為「跟蹤只是浪漫的表現」,但實際上,這些行為可能嚴重影響被害人的生活作息、心理健康,甚至危害人身安全。為了讓大家清楚辨識哪些行為是違法、如何保護自己,我們特別邀請到臺灣高等檢察署 李安蕣檢察官,為大家詳盡解說,並回答大家最常遇到的問題,提供實用的法律常識與防護技巧。今天,讓我們一起學會說「不」就是「不」,保護自己也尊重他人!觀念:跟蹤騷擾,被迫影響、更改作息,違反意願,豈有浪漫。立法目的,在於保護個人身心安全、行動自由、生活私密領域或資訊隱私免於受跟蹤騷擾、維護人格尊嚴。常見跟蹤騷擾行為態樣反覆或持續為違反其意願且與性或性別有關使人心生畏怖,足以影響其日常生活或社會活動之監視跟蹤、盯梢尾隨、威脅辱罵、通訊干擾、不當追求、寄送物品、有害名譽、濫用個資侮辱言語、動作(三字經、你他媽都不配合、廢物、大量傳送簡訊等)至工作場所守候(找人)、堵人、尾隨社交軟體持續張貼不雅留言(例如:連續貼文標記被害人)電話、簡訊干擾(奪命連環扣、夢到你、無聲電話)要求約會、聯絡或追求(大量傳送簡訊,例如:當我女友、約會、單獨出來…)持續寄送禮物(花)寫信、紙條效果:跟蹤騷擾防制法第18條第1項實行跟蹤騷擾罪第2項加重跟蹤騷擾罪:攜帶凶器或其他危險物品可能與恐嚇危害安全罪、散布私密照等罪競合若有身體觸摸,可能構成性騷擾防治法第25條、刑法第224條若無反覆持續,無正當理由,跟追他人,經勸阻不聽,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9條第2款我覺得有人一直盯著我,甚至在我下班路上出現,我該怎麼辦?這可能屬於「監視跟蹤」行為。如果你感到害怕或生活受到影響,應該先收集證據(拍照、錄影、保存訊息或通話紀錄),並可向警察報案。若情況符合跟蹤騷擾行為,警方可依《跟蹤騷擾防制法》啟動告誡或保護令程序。社群軟體上有人連續標記我、留言不雅內容,這算跟蹤騷擾嗎?是的。持續在社群平台騷擾、留言辱罵、標記不雅照片或訊息,屬於通訊干擾或名譽侵害,影響生活或心理健康,也可作為警察或法院介入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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