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 樂活街道-自在同行:114年01月03日節目

堯堯 2025-01-03

受訪者:
營建你我他 快樂平安行~七嘴八舌講清楚~樂活街道自在同行!
行人交通安全設施實施改善(二)
本次修法從工程、教育、監理及執法等4大面向,明確規範中央及地方政府必須訂定行人交通安全設施推動及改善計畫,並逐年編列預算改善行人交通安全設施,經由每年考評及公布執行成效,以有效督導及協助地方政府完善行人動線及提升交通安全等工作,達成行人可以安心行走的施政目標。 佈設人行道、排除障礙物、改善路口交通設施、規劃行人友善區,以保障行人用路安全。依條例施行細則第 9 條規定:「本條例第七條第四項所稱行人優先區, 指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指定行人優先通行之路段。(第 1 項) 行人優先區以行人步行為優先,道路全寬可供行人步行,車輛駕駛人 須緩速通過,不得危及行人安全或阻礙行人通行,必要時應停讓等待 行人通過,行人不得無故妨礙車輛通行。行人友善區透過標線改造,延伸轉角標線型人行道使路口縮小。同時,行人友善區內也設置組裝式減速丘,讓駕駛人必須減速才能較平緩的通過路段。另外也透過交通友善區標誌、彩色瀝青壓花以及彩色標記行穿線,提示駕駛進入了行人友善區域,須減速慢行。
後來經過現場實測,龍泉街汽車車速相較實施前下降25%(實施後時速19公里),機車車速下降32%(實施後時速21公里),顯示設置行人友善區有效讓車輛減速。
節目內容:
1.國土署都市基礎工程組
2.內政部國土管理署都市基礎工程組趙啟宏副組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