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10.28「節目自律委員會」會議紀錄

Written by on 2021-11-08

壹、時    間:110年10月28日(星期四)

              上午10時00分至11時00分

貳、地    點:線上視訊會議

參、主    席:方  翔副總經理

肆、出席人員:外部委員 台灣藝術大學 陳宏津教授
       外部委員 台灣藝術大學 賴祥蔚教授
       外部委員 世新大學 洪瓊娟教授
       外部委員 文化大學 莊伯仲教授
       內部委員 營業部 陳慶芬經理

伍、記    錄:節目部 鄒瑩瑩副理

陸、討論議題:

一、正聲「外製節目審查作業規定」強化精進。

二、防疫時代,廣播電臺如何善盡社會責任?

柒、主席報告:

今天是本公司2021年第二次召開節目自律委員會,基於防疫考量,本次採取線上會議方式進行,邀請到洪瓊娟委員、陳宏津委員、莊伯仲委員、賴祥蔚委員,還有內部委員營業企畫部經理陳慶芬,新聞節目部經理林宗慶,以及本公司徐總經理同時在線上共同參與本次會議。

捌、會議重點摘要:

   一、本公司訂有「外製節目審查作業規定」(詳如附件),針對現有規範請委員提供改進意見,以及如何透過教育訓練課程,建立標準作業流程,預防違規情事發生?

(一)為確保節目品質及要求客戶遵守廣告規範,本公司訂定「外製節目審查作業規定」,請委員們針對現有的規範提出改進建議。(主席)

(二)就條文部分提出下列意見:

  1. 文字語氣可稍作調整,以合作夥伴為基礎,減少以上對下的感覺。
  2. 施行日期應於文中清楚註記,如:自即日起實行等等。
  3. 第一條「本公司傳統優良信譽…」中「傳統」二字可省略。
  4. 第二條「電台屬性不合或內容欠妥者…」中「內容欠妥」可刪除。
  5. 第四條提及對廣告客戶召開之製播會議,建議納入業務部門共同參與。
  6. 第七、第八條中應分別說明錄音師與值班人員職責範 圍,讓外製單位清楚瞭解。(洪瓊娟)

 (三)為強化電台對廣告內容重視,第三條「節目企劃書之標準格式」中,建議增加「廣告商品」此項目,若商品為藥品或食品則須檢附相關機構核准文號。另外,為平衡業務與節目部門間不同考量,新節目引進前可利用評量表綜合評分,做為參考依據。(陳宏津)

(四)第八條中提到「改播音樂,藉以淡化節目違規的比例」,相關字句可改為正向表列,鼓勵外製單位遵守法規不僅能提升節目品質並且可以避免違規裁罰等損失,創造多贏。(賴祥蔚)

(五)建議應於審查作業規定大標題下方加上「通過日期、修改版本」,文末註記「本規定經節目自律委員會制定後施行,修訂時亦同。」等資訊。第三條中節目企劃書之標準格式可增加範本,提供外製單位填寫參考。(莊伯仲)

(六)如何透過教育訓練,強化人員節目、廣告、法規專業知識及應變能力,建立標準作業流程,落實節目審查制度,請委員們就教育訓練課程設計與實作上給予我們指導。(主席)

(七)現在科技與媒體環境改變快速,應提醒製作單位和主持人隨時自我充實新聞通識、法規時事相關資訊,此外,社會道德與價值觀也是媒體公器應負擔的重要責任,這些都可以透過教育訓練課程提醒大家。(洪瓊娟)

(八)曾經有位新聞局長說:「主持人是社會大學的老師」,對於外製人員的培訓尤應注重社會責任的認識;在避免節目違規上面,用曾經發生過的案例做說明是非常有效的,最能達到教育訓練的目的。(陳宏津)

(九) 邀請台內資深節目主持人與業務同仁,將自己的專業知識與寶貴經驗在教育訓練課程中相互交流,並鼓勵外製單位參與討論,共同探討節目製播分享彼此經驗。(賴祥蔚)

(十) 所謂見賢思齊見不賢而內自省,為增加教育訓練效率,可以在課程中多播放違規節目及得獎節目樣態,以節目帶輔助說明更能讓上課者直接瞭解製播規定。(莊伯仲)

(十一)請營業部與節目部向委員們報告本公司對外製節目的審查執行流程(主席)

(十二)本公司引進新節目之作業流程包含:節目企劃書、節目樣帶、商品(藥品)合法字號之審核,溝通節目內廣告製播方式以及提供客戶衛生主管機關核定可使用廣告詞句參考等等,藉此維護電台節目播出品質,也為聽眾權益把關。(陳慶芬)

(十三)本公司對於播出節目之輔導及審查為:

  1. 現場節目由值班播音人員負責監聽,若有違規情形隨時提醒,情節嚴重即填寫「節目違規通知單」,並提供製作單位法規資料耐心溝通要求改進,遇屢勸不聽者則予以停播處理。
  2. 預錄節目由錄音師或排播人員抽聽審查,加上播出時值班人員同時監聽,具有雙重把關的機制。
  3. 節目部經理與副理不定期抽聽違規節目,達到多種管控目標。
  4. 經常舉辦各類教育訓練,邀請各節目主持人及製作單位參加,以提升節目管控能力與品質。(林宗慶)

     二、新冠肺炎全球大流行,五月本土疫情爆發以來,檢警共偵辦638件假訊息案移送489人,廣播電台應如何強化查證機制,善盡社會責任?

 (一)疫情時代,許多假訊息造成民眾恐慌,阻礙防疫措施擾亂社會安定,主持人製播節目時如何避免誤用假訊息,傳遞錯誤資訊?(主席)

(二)政府明訂新冠肺炎為第五類法定傳染病,並訂有相關法律,要提醒製作單位及主持人,所有節目內容應來自於衛福部公布的訊息,才具有公信力,若引用醫師說法或其他醫學資訊務必小心查證。(洪瓊娟)

(三)許多人喜歡在Line群組上互傳消息,廣播主持人可以告知民眾正確的查核方式,例如:台灣事實查核中心、MyGoPen等等,也可以開放聽眾打電話到電台查詢,透過媒體查證的力量阻止假訊息的傳播。(陳宏津)

(四)重大疫情發生時,為避免民心動盪不安,主持人在分享任何訊息時都需要經過基本的查證,也可以適當說明引用資訊的來源,讓聽眾有知道真相的權利,同時避免可能發生的法律問題。(賴祥蔚)

 (五)以之前曾經發生類似的案例來看,民眾只要不是惡意散佈消息,後續都沒有判刑。電台積極配合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導,也有助於大眾取得防疫正確資訊。(莊伯仲)

(六)本公司全國12個頻道,自109年2月19日起配合政府每日播放防疫最新消息,並主動製播節目加強宣導,除此之外,還有哪些作法可以協助聽眾渡過疫情時代善盡社會責任?(主席)

(七)廣播人可以運用溫暖的聲音,在空中陪伴疫情時期憂慮不安的人心,也可以邀請醫師、護理師上節目,藉由節目中生活化的訪談,分享實用資訊。(洪瓊娟)

(八)全民抗疫一年多以來各行各業都受到極大影響,民間企業和小商家也苦撐待變,不妨透過廣播節目製播正向積極的報導,鼓勵人心勇敢面對,等待疫情結束,迎接未來。(陳宏津)

(九)前段時間許多民眾對疫苗施打的登記方式、種類選擇和副作用有疑慮,主持人可在頻道中介紹正確健康觀念,分享自己生活經驗。(賴祥蔚)

(十)除了防疫及紓困,振興經濟也是非常重要的民生課題。可以多多介紹近期政府推動的五倍券、國旅券、各縣市的優惠券等等,不僅能提供聽眾好康資訊也能帶動消費,促進疫後社會繁榮。(莊伯仲)

玖、結論:

  一、感謝老師們提供的專業建議及寶貴經驗,受到疫情影響,本次會議採取視訊方式難免造成些許不便,還請諒解,也期許疫情早日結束,再次邀請委員們蒞臨電台指導。(總經理)

  二、今天討論兩個議題:「節目品質內控與精進強化」及「善盡媒體責任全民共同抗疫」,後續我們都將依照委員們的意見改進努力,感謝委員們的參與,祝福老師健康平安。(主席)

拾、散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