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4月28日節目
堯堯 2025-04-28
受訪者:
臺北地檢署
周芳怡主任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教你識破「假檢警、真詐財」!Q1:詐騙集團利用民眾對於政府機關的信賴,假冒檢警詐騙被害人,常見
手法是什麼?
A1:
(一) 近期常見詐騙集團先假冒戶政事務所、健保署、電信業者等,向民眾表示其身分遭盜用,再由詐騙集團自稱「警察」、「檢察官」等身分,向民眾佯稱涉及詐欺、洗錢等案件,要求配合提供帳戶提款卡、密碼,或提領現金交付「監管」。只要聽到關鍵字「監管」,就是詐騙!
(二) 常見詐騙集團假冒「警察」、「檢察官」,以通訊軟體傳送身著警察制服照片,或傳送「扣押條」、「監管證明」等假文件圖片,甚至向被害人收取提款卡、密碼或面交現金時,交付偽造之卷宗或公文,以取信被害人。
(三) 近期更有詐騙集團假冒政府機關架設網站並投放廣告,聲稱可幫助遭詐騙的被害人追回款項,藉此收取手續費、保證金,使急於彌補損害的被害人再次上當受騙。
Q2:檢察官和警察是否會要求民眾交付提款卡、密碼或面交現金?
(一)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絕無「監管帳戶」之情事,不會要求民眾交付提款卡、密碼,更不會派員與民眾面交現金。
(二) 檢警偵辦案件,如有必要請相關人員到場說明,均依法通知或傳喚,並寄送通知書或傳票。民眾接獲通知書或傳票,如有疑問,均可自行至官方網站或撥打機關服務電話洽詢。
Q3:民眾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應該如何處理?
(一) 接獲疑似詐騙電話,應落實「一聽、二掛、三查證」:詢明來電者自稱的服務機關、服務單位、職稱、姓名、聯絡方式後,立刻掛斷電話,並撥打24小時提供服務的「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可就近前往各警察機關(分局、派出所等)諮詢、檢舉或報案。
(二) 留意周遭親友,如察覺有異常狀況而疑似遭詐騙,請多加關懷,亦可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或就近前往各警察機關(分局、派出所等)諮詢,或通報警局處理。
Q4:詐騙集團假冒檢警詐騙被害人,有無相關刑責?
詐騙集團假冒檢警,或假冒政府機關架設網站並投放廣告詐騙被害人,可能構成以下罪名,切勿以身試法:
(一)行使偽造公文書罪:依刑法第216條、第211條規定,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