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YO Live Show生活法律與法庭 生活法律gogogo:114年05月07日節目
堯堯 2025-05-07
受訪者:
臺灣高等檢察署
呂建興檢察官
節目內容:
主題:#解讀「碰瓷」與「維護權利行為」
何謂碰瓷:常在法庭上聽被告說告訴人是碰瓷,但什麼是碰瓷呢,依維基百科所述,碰瓷一詞源自北京的方言用語,指騙徒拿假貨偽稱古董,藉故碰撞摔壞假貨,再向他人要求高額金錢賠償的詐財行為。後來常見的是製造假車禍,藉以敲詐勒索他人的行為。
遇到碰瓷行為應該如何處理?最好的方式是報警處理,或者是委婉表示自己有行車紀錄器,檢視後如果真的有過失願意賠償,但如果碰瓷行為已經提升到人身安全疑慮,建議把商談地點移動至公眾場合或人多的地方,或暗示附近店家幫忙報警,如果這些都做不到應以人身安全為第一考量,事後報警處理,以杜絕相同事情再次發生。
網路上圖片複製貼上很方便,為什麼這樣就構成侵害著作權個人拍攝的圖片屬於攝影著作,著作就受著作權法的保護,如果複制貼上,就是著作權法第91條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如果放到網路上使用,就是著作權法第92條擅自以公開傳輸之方法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又依著作權法第100條規定上述這些行為都是告訴乃論,如果告訴人撤回告訴,檢察官就會為不起訴處分,但前提是付出一大筆和解金或賠償金。
該如何避免誤觸法律或被誤認為碰瓷受害者?
車禍時堅持報警處理,避免私下和解。
拍照錄影保留現場證據。
使用合法授權的圖片與影片。
碰瓷是什麼罪?碰瓷危險嗎?
碰瓷對公共安全有何影響?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如何處理「碰瓷」違法犯罪行為?